北京市公安局密云分局环安大队强化警种配合、突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涉水涉生态领域违法犯罪,取得良好工作成效。6月5日,北京市公安局密云分局环境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韩卫国公开透露,密云分局环安大队严打涉水涉生态领域违法犯罪,自2022年以来,共侦破相关刑事案件13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2人、行政拘留5人。
韩卫国介绍,在保水保生态方面,密云警方主动践行市委市政府“五保水”指示要求,推动落实密云区“5+2”保水工作机制措施,环安大队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分级防控、分类处置,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的工作理念,创新构建“一环双防三化”工作机制,强化行刑衔接,促进“保水”工作从被动响应向事前预防转变、从主观研判向精准决策转变、从单向治理向多元共治转变,持续推动环密云水库风险治理体系建设。
在清理整治方面,依托“三清三个一批”等专项,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问题、重点地区不放,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2022年以来,密云警方共与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整治工作100余次,整治隐患问题30余件,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打击效果、整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打击犯罪方面,警方始终坚持主动发力、重拳打击,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涉水涉生态领域打击违法犯罪的尖刀作用,自2022年以来,共侦破相关刑事案件13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2人、行政拘留5人。
韩卫国通报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典型案例:2022年8月,李某某伙同刘某某等人,在密云某村潮河水域,使用电瓶、增压器、电抄子等工具,通过电捕鱼等方式捕获野生鱼类35尾,后被查获。2023年1月,李某某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刘某某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警方提示,2019年6月起,密云禁渔区域由原有的密云水库等6处水域扩大至179条河流、41处水库、湖泊(网络可查)。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或捕鱼方法,例如电、毒、炸鱼,使用地笼捕捞的,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