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权的规范、正确行使,离不开监督,新时代人民法院应着力构建审判工作“全程监督”机制,让法官手中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抓好审前监督。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办法、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利用案件流程管理信息系统,对案件进行全程动态管理;在案件受理后,可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工作意见反馈表,告知当事人协助法院做好廉政监督。
二是抓好审中监督。院党组和派驻纪检组不定期抽查庭审,随时进行庭审旁听,看审判是否公开、当事人诉讼权利是否得到实现等;主管院长经常性检查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对案件的审执进展情况进行监督。
三是抓好审后监督。由案件审判管理办公室对所有审执结的案件进行抽评,对存有瑕疵的案件责令限期整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案件,确需启动再审程序的,及时启动再审程序;派驻纪检组可以每月随机选取一定数量审执案件进行回访,全面了解办案人员在立案受理、审理程序、案件处理、执法态度和廉政建设等方面是否存在不当行为,促使其廉洁自律。
四是抓好业外监督。将家庭助廉工作纳入法院日常工作,可以向干警家属发放助廉倡议书,要求其家属当好“廉内助”,支持法官严格执法,严格办理每一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