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今天就程某不服法院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监督一案依法举行上门简易听证。”日前,一场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检察听证会在居民社区召开。经过检察官的努力,帮助程某解决了困扰多年的问题。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二分院将践行新时代的“枫桥经验”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成效的一项重点工作。
2020年,新入住小区的业主程某打算在自家窗口安装4个外凸式防盗窗,不料装配构件材料运进小区时,被有关管理人员阻止。于是程某将小区物业公司和镇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排除妨害并赔偿损失。经历一审、二审、再审后,程某的诉请未获法院支持,又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官审查案件后认为,法院判决并无不当。
案子看似结束了,但程某遇到的问题还没有解决。窗户不能安装了,购买的费用还是要程某出。为此,他和防盗窗商户之间发生了不愉快,导致对这个案子的处理结果心存芥蒂。为进一步做好涉案矛盾化解工作,二分院承办检察官邀请工作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担任听证员,让多年来持续向程某索要尾款的防盗窗商户作为案外人参与调解,终于化解了各方之间的矛盾。相关和解协议顺利签署并得到履行,程先生主动撤回监督申请,还向二分院寄送了感谢信,表达对检察官的敬意。
近年来,二分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高正义维护、权利救济、安全保障、服务供给的能力水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陶建平等领导班子成员多次带队以“四不两直”“督查式”等方式,深入一线问需问计,着力纾解一桩桩萦绕群众心头的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切实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件件民生实事。
不久前,二分院联合静安区检察院、静安区妇联会签《关于加强困难妇女国家司法救助的实施意见》,依托各方职能优势,全面推进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专项工作,优化困难妇女生活及发展的社会环境。
意见明确了救助目标及任务分工,将遭受家庭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身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等8类困难妇女列为重点对象,因人施策加大救助帮扶力度。明确由检察机关主动排查办案中符合救助条件的妇女线索,告知申请救助途径、协助申请司法救助,区妇联提供心理咨询、法律咨询等服务,双方联合开展心理辅导、经济帮扶、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分院、区院还将强化一体联动,依托区院的属地联系优势,做实司法救助工作,并通过联席会议、同堂培训等形式,与区妇联研讨涉妇女权益保护疑难问题、研究前瞻性课题等,提高专业化水平,还联合对困难妇女开展跟踪评估、回访慰问,协调民政、教育、残联等部门专业力量,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心理疏导等多元化救助,形成叠加效应,提升救助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