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静 通讯员 陈蓉蓉 黄琳芳) 近日,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特殊的非婚生、唐氏综合征患儿抚养费纠纷案件时,针对监护人失职的情况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其“依法带娃”。据悉,这是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后,莆田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据悉,张某与李某经媒人介绍认识后不久开始同居生活,但始终未办理结婚证,双方于2016年生育男孩小明(化名)。七个月大时,小明被确诊为唐氏综合征,心智和言行举止严重弱于同龄孩子,需要专人的细心照顾和陪伴。自2019年起,李某一直未尽父亲的责任和义务,张某独自抚养小明至今,现已无法负担高昂的保姆费,若放弃工作又将失去收入来源,陷入两难,遂向涵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支付抚养费。
经办法官陈蓉蓉自接手本案起,立即查阅唐氏综合征的相关内容,以抚养长大一名唐氏患儿的艰辛不易为突破口,从法律义务和亲情血浓于水两个方面,劝说李某感念当初与张某以结婚为基础的情谊、中年得子的欣喜,正视身为父亲的责任,承担起小明的抚养义务。经过十余次的沟通交流,李某终于同意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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