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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后,小花终于有了“身份”

发布时间:2023-06-12 来源: 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随着年龄不断增长,我逐渐发现了自己的‘与众不同’,别的同学都有户口簿和身份证,可我没有,现在我可能还会因此辍学,这事儿就像大石头一样压在我心上,越来越沉重……我渴望成为一个有‘身份’的人。”

  去年年底,一封来自11岁女孩小花(化名)的求助信被辗转送到了本溪市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的手中。这份来自小女孩沉甸甸的信任让检察官下定决心帮助她拥有“身份”。

  接下来的一年多时间里,本溪检察官想了很多办法。

  亲子鉴定

  将户口落在生母名下

  2011年1月,出生刚一个多月的小花被生母吴某送养给王某夫妇,之后吴某远走他乡,其生父信息不详。小花还算幸运,养父母待她视如己出,但多年来,因种种原因,养父母一直无法为其办理户籍登记手续。如今,小花面临升学,没有户籍证明则无法建立学籍档案,眼看学业就要被迫终止,无助的小花将求助信寄给了本溪市检察院的“未检妈妈”。学业事大,检察官决定先想办法联系到小花的亲生母亲,将孩子的户口落在其生母名下,以解燃眉之急。

  今年2月,经多方打听,检察官终于联系到了已经在外市定居的吴某,并说服她配合检察机关为小花办理户籍登记,然而,因吴某当年生产信息与实际身份信息不符,妇幼保健站无法开具出生证明,检察官遂建议吴某与小花进行亲子鉴定。

  因为担心确定为母女关系后,可能需要给付抚养费等原因,吴某并不配合亲子鉴定。2月15日上午,约好做亲子鉴定的时间到了,吴某并没有出现,经检察官反复劝说,吴某终于到了现场,鉴定人员对双方进行了询问及采样。

  “一次多办”

  做好万全准备

  鉴于吴某的实际情况,为了尽量减少吴某的配合次数,检察官决定充分准备,争取“一次多办”。检察官一方面与妇幼保健站沟通,鉴定出具当日即能领取出生证明手续,另一方面又与公安机关座谈商定领取出生证明当天即前往吴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完成户籍登记手续。

  一切准备就绪……历时半个月,检察官收到了司法鉴定结果,吴某与小花确系母女关系!此时已临近开学,为了不耽误孩子上学,检察机关立即携手妇幼保健站和公安机关,约定于次日为孩子办理出生证明及落户手续。

  由于前期准备工作充足,单亲出生证明很快出具,紧接着,检察官一行驱车一个多小时来到了小花生母户籍地所在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手续,公安机关大力支持,户籍员快速办理。在大家的真诚期待下,这本迟到了12年的户口簿终于制作完成,在场的每个人脸上都露出了笑容。

  民事起诉

  撤销生母监护权

  有了“身份”之后,事情再次出现了难点:小花的户籍落在其生母吴某的名下,而吴某并不想履行对小花的抚养义务。小花与养父母感情非常好,愿意让养父母监护,小花的养父母也想继续抚养小花,却因没有监护资格,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为了彻底解决孩子的后顾之忧,检察官再次与公安机关沟通,确定了解决办法:通过民事支持起诉撤销吴某监护权,再依据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裁判,一次性解决孩子的监护权和户口问题。

  3月14日上午,本溪市检察院召开全市首例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听证会(不公开),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民政、公安、关工委、妇联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及村委会代表参加听证会。听证会上,检察官向听证员介绍了听证案件的案情、证据及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事实理由与法律依据,听证员及参会相关人员积极发表意见、交流看法,充分讨论后一致赞成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4月6日,法院判决撤销被申请人吴某作为小花监护人的资格,指定小花的养父母作为其监护人。

  近日,小花及养父母一家终于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户口簿。

  再伸援手

  启动国家司法救助

  小花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户口簿,但检察官们还想做得更多。

  考虑到给孩子办理户籍登记花费的司法鉴定等费用均由小花的养父母支付,这给原本就不富裕的养父母带来了更大的经济压力,本溪市检察院当即决定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小花与养父母一家申请司法救助金。

  

  此外,针对本案反映出的社会治理问题,检察官已及时向市民政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了案件进展情况,并就申请撤销监护权之诉中的类案线索挖掘与长效机制建立等问题与法院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深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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