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凝聚乡村振兴合力
——那曲市将“乡村振兴 那曲奋进”活动成果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走好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基层社会治理,将其作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
那曲市委、市政府立足新时代那曲发展实际,创新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治理模式,创造性开展以“乡村振兴 那曲奋进”活动为主题的群众性竞赛活动,旨在激励全市各族人民群众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全力建设西藏最高海拔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市,奋力奋勇扛起争当“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先锋队、排头兵的时代使命。活动开展以来,全市上下全面提炼总结奋进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将奋进活动的相关表扬激励和推优评先制度融入基层自治制度,累计修订完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寺规僧约401条,形成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制度,进一步彰显村(居)委会自治作用,进一步提升城乡治理能力,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
乡规民约聚民力,全面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全市各乡(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教育,积极引导群众积极参加奋进活动、投身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浪潮,通过开展表彰会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让获奖选手享受优待优惠政策,特聘部分获奖选手为行业导师、讲师,对有创业意愿和条件的选手进行项目指导和资金扶持。其中比如县、索县、巴青县、嘉黎县的获奖选手在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同时减免虫草植被恢复费、虫草采挖卫生费等;比如县、嘉黎县、尼玛县优先考虑获奖选手外出考察学习。各乡镇对表现消极懈怠、不积极配合奋进活动开展的个人和集体,特别是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公开批评,取消职权范围内的相关优惠政策和推优评先资格,由乡(镇)平安建设办和派出所对不配合工作的群众进行教育引导,比如县、申扎县、尼玛县让相关负责人书面检讨等。
村规民约强自治,切实调动群众参与奋进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全市各村(居)积极引导群众参加奋进活动,召开表彰会,向获奖选手发放奖金或日用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获奖选手享受优惠政策;聂荣县、安多县、申扎县建立“红黑榜”,施行“积分制”;各村(居)优先推荐获奖选手或其家庭评优评先(先进文明户、先进双联户、五好家庭等)。申扎县、尼玛县积极引导群众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移风易俗;比如县、聂荣县、申扎县引导群众做好技艺传承和“传帮带”工作。各村(居)对表现消极懈怠、不积极主动配合奋进活动开展的个人和家庭在村级大会上公开批评,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进行教育引导等。
寺规僧约促和谐,切实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向心力。全市各寺管会通过开展“三个意识”教育、反分裂斗争和民族团结创建等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寺庙僧尼积参与奋进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让获奖僧尼享受优惠政策、优先推优评先(先进僧尼)。对表现消极懈怠、不积极配合奋进活动的僧尼公开批评,由寺管会进行教育引导、取消推优评先资格等。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通过督导与综合梳理,全市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和寺规僧约进一步完善,群众“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增强,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的同时调动群众参与奋进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群众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基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进一步增强,有力促进人民安居乐业、推动社会安定有序,全市基层治理现代化又迈上了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