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于田县多部门协作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护“未”队
708名未保员守护好村里每个孩子的未来
6月3日一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于田县加依乡加依村妇联主席排孜古丽·麦图荪拎着一份大礼包朝村委会走去。
10时许,刚走进村委会的排孜古丽就被一群小朋友围着要礼物。“大家排好队,慢慢来,都有礼物。”在排孜古丽的指挥下,孩子们整齐有序地排队等待。
“这是你要的冰雪公主的贴画。”“这是你的奥特曼卡片。”“这是红色的发卡。”……很快,一大包礼物发完了。
排孜古丽为什么要给孩子们送礼物?在加依村,除了是村里的妇联主席,排孜古丽还有一个身份——于田县人民检察院聘请的未成年人保护专员(以下简称未保员),其主要任务就是守护好村里每一个孩子的未来。
14岁的小山(化名)曾是大家眼里的“熊孩子”,因父母离异导致正在叛逆期的小山无心学习,经常逃学、打游戏并且拒绝和家人交流。去年年底,在一次入户走访中,排孜古丽了解到小山的情况后,立即向于田县人民检察院反映。为让小山能够回归正常的学习生活,排孜古丽自告奋勇照料起小山的日常生活,于田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努斯热提·阿布杜卡迪则配合学校老师鼓励开导小山专心学习。在排孜古丽和努斯热提努力下,最终,小山的学习成绩稳步提升。
在于田县,像排孜古丽一样,遍布各村、在群众“家门口”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未保员有708人。
近年来,为破解农村未成年人犯罪时有发生、未成年人保护力量相对薄弱等难题,于田县人民检察院选聘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热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善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村妇联主席、村干部等担任村级未成年人保护专员,履行本村未成年人信息动态采集、问题线索报告、补齐监护短板、参与观护帮教、协助社会调查、化解矛盾纠纷、关爱特殊群体、法治宣传教育等职责,汇聚成一股专门保护力量。
“未保员遍布各村,凡是村里与未成年人有关的事都逃不过他们的眼睛,这有效解决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线索发现难的问题。”谈起未保员的工作,于田县检察院检察长阿布都拉·买买提明深有感触地说。
未保员对村里各家各户的情况较为了解,长期与村民沟通交流,是其助推矛盾化解、促进未成年人家庭和谐的一大优势。
今年年初,在于田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小力(化名)故意伤害案过程中,小力所在村的未保员茹孜古丽·安外尔主动配合检察机关补充开展社会调查,全面查清了因父母管教不力导致小力性格出现问题,并对小力平时交友不当、逃课、抽烟、喝酒等不良行为多次进行帮教。
“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既然错误已经犯下了,就要尽力去弥补,想方设法把孩子拉回正道。”茹孜古丽全力协助检察机关向小力父母释法说理,主动参与调解,经过多次耐心交流,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针对小力的家庭教育问题,于田县人民检察院向小力父母发出了督促监护令,并组建了包括茹孜古丽在内的家庭教育指导团队,积极参与家庭教育指导,及时督促家长接受指导、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并反馈相关情况。同时,她在本村为小力协调提供打扫街道卫生、种树等志愿服务项目,协助检察机关完成对小力的观护帮教。
经过多方努力,小力的家庭氛围逐渐融洽,生活也逐渐步入正轨。今年4月,于田县人民检察院对小力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我们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就是一名检察官,她不仅教会了我们很多保护自己的知识,还成立了‘玫瑰姐姐’工作室,倾听我们的小秘密。”于田县第二中学学生祖丽胡玛尔·买提库尔班说。
2020年,于田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了“玫瑰”未检办公室,并联合公安局、妇联、民政局、教育局等多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于田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现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的深度融合、协同发展,助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落实。
“我们的未保员也是‘玫瑰’未检办公室成员,他们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宣传活动中,出新招妙招,采用喇叭广播、发放彩页、张贴二维码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成为呵护农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主力军。”阿布都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