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城市养犬越来越多,在增添生活乐趣的同时,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破坏市容环境、侵害他人权益,导致邻里失和。6月1日起,《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市民养犬请做到:
一打针(为犬只注射狂犬疫苗)二办证(办理养犬证)三牵绳戴牌(携犬出户牵绳长度不超1.5米,并佩戴犬牌)四扫便(及时清理犬只粪便)五止吠(犬吠扰民立即制止)
六装笼或戴嘴套(携烈性犬、攻击性犬、大型犬出户时需装笼或戴嘴套)
同时,各地养犬登记政策咨询电话已开通,市民如有疑问可去电咨询。
2023年6月1日前办理的养犬证未到有效期的,仍可继续使用,市民可错开新政策施行可能出现的办证高峰期,避免办证拥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