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伯,您先坐下喝杯水,有什么事请慢慢说,别着急。”“我想反映村民组组长的事儿……”这是青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接待来访群众的一幕。
近年来,青阳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通过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强化回访沟通等举措,贴心做好群众信访工作,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畅通举报渠道,严格受理范围。强化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业务流程宣传,进一步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受理体系,积极引导群众依法依规举报;严格按照“6个受理3个不受理”仔细甄别举报问题性质,精准受理并及时将检举控告类按程序在检举举报平台分流转办,对业务范围外信访件,按规定转至业务责任单位,并督促责任单位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定期督办反映问题调查情况、诉求落实情况,快速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对业务内的来访及时受理,告知办理时限和反馈要求; 对业务外来访做好耐心疏导解释工作,实实在在为群众想办法,指引群众向业务责任单位反映,让群众真正感受到纪检监察的温情。2023年以来,共接收信访举报58件,转送业务外信访件12件,接待来访群众28次34人次,来访群众满意度达100%。
重视初信初访,注重办理成效。对按程序转办至乡镇、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信访件,明确办理时限,并严格执行平台基层版线上审批程序,坚持所有业务内转办件报结,须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审核、委机关领导审批后方可报结,确保问题核查到位。对群众反映强烈、关注度较高等疑难复杂信访件,坚持以纪检监察室为主力,利用协作区平台,通过对问题线索采取“提办、合作、协办”等方式,不断凝聚办信合力,推进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快速妥善解决。同时,坚持重点信访举报问题领导包案,班子成员主动下访、约访制度,深入村组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收集问题线索,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切实把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截至目前,共受理初次检举控告25件,开展下访、走访15批次,化解工作矛盾6起。
强化回访沟通,加大化解力度。建立实名信访举报沟通联系机制,对实名检举控告实行“三反馈”,即在收到实名检举控告件后,信访室第一时间反馈告知其检举控告件受理具体情况;在办理阶段,承办部门与举报人保持沟通,反馈举报件初步核实进展情况,对举报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如实记录,并予以解释说明,对其提供新的证据材料,及时进行补充核查处理;调查结束后,承办部门在办结15个工作日内反馈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并做好回访记录,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消除其疑虑,有效防止因沟通不到位引发的重复举报。对匿名检举控告,视情在被反映人单位召开党支部会议、职工会议等,公开调查处理结果,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度,提升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温度。截至目前,青阳县纪委监委共受理初次实名检举控告7件,受理告知率100%,办结反馈率100%。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用心接访群众,用情服务群众,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进一步推进信访举报工作提质增效。”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池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