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启动以来,全省上下积极行动,制定任务措施清单,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为进一步推动工作,加强业务督促指导,近日,省财政厅召开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督导会,通报了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和下步工作安排。
会议指出,省级各部门、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落实。省级各部门制定措施清单,压实工作责任,落实问题查改,如,省教育厅将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针对所属高校开展“清廉学校”活动;省级政法、商务等部门第一时间完成工作月报。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及纪委监委汇报,以“规定动作+自选动作”的方式深入开展“清源行动”,如,西双版纳州财政局、保山市财政局、昆明市财政局、曲靖市财政局扎实查找问题,取得了初步成效。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对标“清源行动”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实事求是,认真查找问题,做到不走过场,务求实效。要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确保问题查深查透。要严格认真审核把关,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细致梳理、逐一甄别,如实完整准确填报表格台账。要狠抓问题整改,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目标。要注重机制建设,针对不同问题精准施策,堵住管理漏洞,从源头防范问题再次出现。各州(市)财政局要加强对县级财政部门的督导,省级各部门要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督导,真正将“清源行动”落到实处。要敢于坚持原则,严格工作纪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现的各类违纪违法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助力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清源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干在日常、抓在日常。要结合工作推进情况,全面梳理本地区、本部门上半年“清源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如实反映查出问题,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省财政厅在认真分析已上报材料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掌握的情况和问题,将组织开展延伸检查,重点检查各级各部门对“清源行动”的组织开展、问题查找、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在省财政厅设主会场,各州(市)、县(市、区)财政局设分会场。省财政厅相关处室,省级各部门财务负责人,各州(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局领导和业务工作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