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三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履职4年来少年家事案件审判工作情况。
市三中院自2019年4月1日履职以来,共审结少年家事案件1002 件。其中,离婚纠纷案件424件,占比42.32%。此类纠纷涉及解除婚姻、变更抚养关系、夫妻财产分割、损害赔偿,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房产、存款、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用等方面。家庭财产扩展到股票、债权等无形资产,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较多,增加查明和处理的难度。
审理继承纠纷案件189件。此类案件以法定继承为主,房产权属认定问题突出。房产作为遗产,多以征收安置、商品房购买、出资取得个人公产房所有权或农村自建房屋的形式取得,登记缺失或登记权利人与实际权利人不一致,时间久远证据灭失或难以取得的情形较为常见,为审理继承案件带来难度。
在抚养权纠纷案件中,子女年龄普遍偏小,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是重点。抚养纠纷中子女为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案件数量最多,抚养权归属往往会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带来深刻影响,要主动、全面审查双方为未成年人提供的生活及教育环境,秉持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为工作重点。
市三中院始终立足司法审判职责,积极推动家事审判工作发展。立足审判职能,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善于做家事工作的法官集中审理家事案件,针对疑难复杂情况,健全畅通两级法院沟通机制,统一裁判尺度,切实提升家事审判质效。加强多元解纷,充分利用“法院+N”的诉调对接机制,发挥诉讼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的协同作用,多方联动做好家事案件调解工作。延伸审判职能,在涉及未成年人的典型家事案件审结后,定期进行回访,了解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情况。同时,组织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深入社区,围绕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依法处理家庭财产、老年人民事权益保护等内容,开展法律宣讲和法律咨询,广泛利用新媒体发布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