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沙龙 > 福安市检察院依法办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宣判

福安市检察院依法办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宣判

发布时间:2023-06-17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福安市检察院依法办理的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宣判

  被告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者均获刑

  (记者 王淇锋 通讯员 陈丽容 江巧萍) 近日,福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一审宣判,被告单位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罚金20000元,被告单位法定代表人罗某某、实际经营者徐某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被告单位福安市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某某,实际经营者徐某某,该公司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12月间在福安、霞浦等地开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等业务,因经营管理不善,拖欠40名工人工资共计70万余元,并逃避支付。经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五日内结算并付清拖欠的工资,福安市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罗某某、徐某某在收到责令通知书后仍未在指定的期限内支付。

  2022年7月28日,被告人徐某某、罗某某主动投案,并全额支付被欠薪工人工资,取得谅解。

  经审查,被告单位福安市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被告人徐某某、罗某某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今年5月4日,福安市检察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被告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者提起公诉。

  日前,该案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判决,福安法院支持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认为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并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3/fazhijianshe_0612/3134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