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为做好案件办理的“后半篇文章”,近日,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向野生动物救护主责部门克拉玛依市林草局移交2.9万余元公益损害赔偿金,用于购买野生动物救助所需的饲料及设施,并了解、监督赔偿金的使用。
据了解,2022年至今,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共办理野生动物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14件。针对当事人主观恶性、经济状况、个人意愿等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当事人经济条件和个人意愿、劳动能力等综合因素下提出要求环境损害人承担赔偿金、提供劳务代偿等诉讼请求,均获法院判决支持。
该院公益诉讼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生态平衡和生态环境发挥重要作用。克拉玛依市检察机关将积极发挥公益保护职能,本着“谁损害谁修复”的原则,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保护野生动物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同时,该院通过对案件的办理,提高检察公益诉讼的司法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对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