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6日,是第22个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部署全省各地交警部门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积极参与各地组织开展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活动当天,各地交警部门采取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宣传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向广大过往群众宣传交通安全和应急知识,全力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努力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基础。
6月16日9时30分,吉林省暨长春市“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在长春市劳动公园举行。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和各界群众数千人参加现场宣传活动。
根据活动安排,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民警王卓和高速公安长春分局民警吕楠与群众进行互动交流,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有奖问答、现场体验。在公安交警咨询展台前,省公安厅交管局民警向广大过往群众宣传交通安全和应急知识,免费发放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宣传资料,全面普及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应急处置等技能知识。
6月16日9时30分,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警力设置宣传展位,与前来咨询的群众“畅聊”交通安全。此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数百次。
他们通过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剖析典型事故案例、讲解交通法律法规等形式,面对面向过往群众详细讲解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争做安全文明行车人。
安全宣传咨询日当天,吉林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组织警力在辖区举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民警详细讲解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违规占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倡导大家共同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做到守法驾驶、文明出行。他们还结合夏季道路交通特点,向现场群众讲解夏季易发生的车辆问题、安全行车及如何应急处置等知识,不断增强大家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6月16日,四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在铁东区万达岗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活动。活动期间,累计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粘贴“一盔一带”警示贴1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80余人次。
结合身边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广大民警向群众讲解超员超速、酒驾醉驾、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的危害后果。他们还通过设置交通安全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粘贴警示贴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出行常识,倡导大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抵制交通陋习。
以“安全宣传咨询日”为契机,辽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市委广场、人民大街、龙山区寿山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期间,累计发放各类宣传品3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疑问40余次,受教育群众达1500余人,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结合“一盔一带” “一老一小” “三零创建”等活动,民警现场向群众讲解不戴安全头盔、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的严重危害性,呼吁广大群众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非法营运车,骑乘摩托车佩戴好安全头盔、驾乘车辆系好安全带,自觉养成良好出行习惯。
6月16日,通化市交警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活动期间,累计共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摆放展板30余块,为群众讲解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百余次。
活动中,民警辅警通过摆放交通安全知识及典型事故案例展板、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扫码答题有奖问答等形式,向广大交通参与者讲解“一盔一带”的重要性以及酒驾、毒驾、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6月16日,白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会同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在辖区北山公园开展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宣传品400余份、摆放宣传展板3块、悬挂横幅3条。
民警现场设立宣传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向群众讲解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针对夏季摩托车、电动车出行增多,他们向群众重点讲解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害和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让交通安全理念深入人心。
松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联合辖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在开发区新天地公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向过往群众宣传“礼让斑马线” “一盔一带”的重要性,普及夏季安全行车、应急处置等知识,提高群众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在扶余、前郭等地,当地交警部门设立“一盔一带、酒驾醉驾”等系列主题展板,以案说法向群众重点讲解酒醉驾、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6月14日,大安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在市公安局门前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现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结合交通安全管理实际,民警通过设立交通宣传咨询台、悬挂安全提示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面对面向群众耐心讲解交通安全注意事项、“一盔一带”等交通安全知识。他们还深入剖析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倡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养成良好交通安全习惯。
在延边,珲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以“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
他们向过往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方针、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讲解关于电动自行车上牌的政策,提醒广大群众骑行时应遵守交规,骑行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开车系好安全带的重要性,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遵章守法、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6月16日,梅河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组织警力走进辖区海龙湖广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期间,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民警们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面对面宣讲等形式,向广大群众着重讲解夏季易发生的车辆问题、恶劣天气安全行车及应急处置等交通安全常识,讲解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后果,呼吁大家养成“戴头盔、系安全带”的良好习惯,叮嘱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谨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