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是全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我们要以严实作风把‘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抓出实实在在成效,提高保山‘贡献率’。”日前,保山市召开“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第二次工作调度会议,市委书记杨军对此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
隆阳区将2023年确定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年,采取学、查、改、立四个环节步骤,对全区干部作风进行专项整治;龙陵县探索实施“县长、局长走流程”活动,通过让相关领导以企业、群众的身份走流程,以工作人员身份坐窗口等方式,找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难点、痛点和堵点,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昌宁县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党员干部正负面清单和“三色”卡牌干部管理制度,推动正面激励和负面约束双向发力……调度会上,各县(市、区)党委分别汇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工作情况,牵头的市直单位分别汇报了10个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情况。
“通过工作调度,压实责任,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让大家相互学一学、看一看、比一比,在比较中找准差距、借鉴经验、补齐短板、推动工作。”保山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在落实好“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的基础上,保山市注重提升“辨识度”。比如,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上,严格督促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开展“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沉浸式警示教育,出台“一把手”“两单、三抓、四评价”监督机制,做实“一把手”监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保山市委制定《“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项目清单》,组建10个工作专班,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各明确1名主抓领导为联络员;细化89条措施,明确时限、责任到人。全市各级党组织紧紧抓住责任这个关键,将“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与优化保山发展环境、提高干部积极作为、推动重点工作等结合起来,同向发力、同题共答、联合攻坚,实现反腐倡廉建设与保山经济社会发展齐头并进。
同时,建立任务落实、监督检查、工作调度、考核评估和成果运用机制。采取常态化调度和主题调度相结合的方式动态跟踪督促落实,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每月按时报送工作情况。针对推进不力的,根据情况对部门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市级分管领导进行约谈,确保每一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督。
“我们要清醒认识到推进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各县(市、区)和市直各牵头单位要主动对号入座,举一反三,以‘小’见大、以‘小’见严,营造好干部敢做敢为、敢干事、敢担当的氛围,构建好清清爽爽、明明白白的政商关系,在‘清廉云南’建设中体现担当、突出特色、作出贡献。”杨军在调度会上强调。(张凯峰 张春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