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实,你被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在此予以澄清,希望你放下思想包袱,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工作……”近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在县林业和草原局干部职工大会上,为受到不实举报的余某某进行了澄清正名。
“在遭到不实举报期间,我内心承受了很大的压力。感谢纪检监察机关为我澄清正名,还我一个清白……”余某某激动地说道,并表示要在今后工作中,以“老牛亦解韶光贵,不待扬鞭自奋蹄”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
将信访举报调查核实情况通过会议形式进行反馈,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释放的是“还清白者清白,为担当者担当”的强烈信号,同时也是警示不实举报者,狠刹无中生有乱告状的歪风邪气。
在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中,该县纪委监委准确区分不实举报和诬告陷害行为,选择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及时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用组织的温暖持续为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保温、增温,进一步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赋能。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为11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澄清正名,充分展现了“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坚定决心。
该县纪委监委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将澄清正名工作向“两极”延伸。一方面加强宣传教育,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访举报途径、流程,指导群众依法依规举报、提倡实名举报,积极反映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另一方面,加强部门协作,及时发现和处理“三乱”信访举报,涉嫌违纪违规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向恶意诬告陷害者亮剑。
“严惩腐败是担当,澄清正名也是担当。”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坚持严的基调和实的要求相统一,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用好纪律这把管党治党的“戒尺”,为干事创业者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明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