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加快推进全国“智慧矫正”建设的部署要求,内蒙古司法厅始终把信息化建设作为社矫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为市县两级社矫机构配备社矫执法专用车辆
由于内蒙古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社矫对象居住分散,为基层社矫机构配备社矫执法专用车辆,便成为改善基层执法条件、提高基层执法能力的当务之急和迫切需要。为此,经过周密研究,内蒙古司法厅从车编和经费两方面积极协调筹措:协调内蒙古车编办,争取到车辆编制后,又到内蒙古公安厅协调落实司法警车牌号,终于争取到警用特种车辆牌号若干号段。协调取得内蒙古财政厅同意后,将每年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转移支付到各盟市、各旗县的司法行政装备经费集中起来使用,共筹措资金2000余万元,统一组织购买了117台社区矫正执法特种专用车辆。完成上述工作后,内蒙古司法厅将配备了司法警车号牌的117台特种车辆,分别配发给全区12个盟市社矫支队和105个旗县社矫大队,实现了一队一车、专车专用的预期目标。
社区矫正执法特种车辆外观为特警蓝,粘贴“司法特勤”标志,内部配电脑、身份证识别仪、指纹采集仪、摄像机等执法设备,加装相应的软件系统,可以用于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矫正宣告、监督检查、定期走访、个别谈话、社区矫正对象违法违规事项调查、收监执行等全流程社矫执法工作,并能将工作流程和采集信息及时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该特种车辆将移动执法和信息联通有机融合在一起,成为“机动化、信息化、规范化”的社区矫正流动警务室,不仅深受广大基层社矫工作人员欢迎,也方便了那些居住偏远、交通不便、生活困难的社矫对象,起到了独特的教育帮扶作用。
运用移动执法终端实现全时空社矫监控执法
为了使基层社矫工作人员能够更加方便、更加快捷地实施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内蒙古司法厅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的基础上,研发定制了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JIPad),配发给所有盟市社矫支队和旗县社矫大队工作人员,每个司法所也配发一本,全区共计配发1500余本。持有JIPad的工作人员可以随时随地对每一名社矫对象进行全覆盖、全时空、全流程精准监管,真正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实时移动执法,有效缓解了长期存在的社矫对象分散和执法力量不足的矛盾。
移动执法终端可以完成全流程社矫执法和管理
司法所使用JIPad可以通过社矫对象每日若干次的电子签到,及时掌握其地理定位和运行轨迹,确保不脱管、不越界。可以即时看到社矫对象的健康报告和思想汇报,可以即时输入走访检查记录并上传至管理系统。可以即时看到社矫对象的外出申请,并按照权限批准7天以下外出事项,同时可以将7天以上外出申请上报旗县司法局审批。
旗县司法局社矫大队使用JIPad除了可以完成司法所具备的各项职权外,还可以完成社矫对象执行地变更审批、外出6个月审批、审查保外就医人员病情复查报告等更为复杂的请示批复程序。盟市、自治区两级社矫机构通过JIPad可以随时随地掌握本辖区内社矫对象的活动情况和基层社矫机构的执法情况。以往饱受大家诟病的年终集中考核,也变成了让大家心服口服的日常数据考核。
移动执法终端的功能始终在持续优化中
移动执法终端最早的识别社矫对象生命体征技术只有指纹、声纹、面部3种方式,但随着实践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这些技术固有的缺陷极易被社矫对象利用,出现脱管失控现象。为此,内蒙古司法厅在反复互动测试、实地查验核实、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将原来的指纹、声纹、面部识别技术,全部更新为活体全息识别技术(与银行系统人脸识别技术相同),及时有效地堵塞了电子签到上的技术漏洞。2020年12月22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对这项工作予以了正面评价。
原来的移动执法终端只有录入、存储、上传信息的功能,还不能称作真正的智能化。为了把“死信息”变成“活信息”,内蒙古司法厅在原有系统中研发增加相关智能模块,使社矫对象的日常监管教育信息,能够自动生成对其给予奖惩的参考分数;继而通过日常奖惩的自动化计分,实现管理级别智能评定和动态调整、日常监管智能预警、训诫警告表扬自动生成等目标。通过在技术层面上固化执法程序,克服了过去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的沉疴痼疾,用技术优势有效堵塞了可能滋生腐败的社矫执法漏洞。
实践无止境,技术无止境,创新无止境。在司法部强有力的领导下,内蒙古司法厅将继续深入推进智慧矫正建设,为社矫执法工作不断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