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要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精心组织推进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切实发挥财政监督作用,对预算问题屡屡发生的单位或部门,充分运用约谈、提醒等方式传导压力……”前不久,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财政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收到了州纪委监委发来的《重点工作派单》。《重点工作派单》既指出了问题,又开出了“处方”,提出了履责要求。
探索推行重点工作派单,是德宏州纪委监委聚焦“关键少数”,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一项创新举措。
今年以来,在认真落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中,德宏州纪委监委不断探索实践,推出“一书两单”,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正负面清单》《重点工作派单》,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质效。
德宏州纪委监委牢牢牵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紧盯“责任”二字,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级党委(党组)书记,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探索以“清单化”为抓手,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正负面清单》,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委监督责任,既提出履职尽责的具体要求,又划定红线,实现以单明责、照单履责、按单问责,形成明责、督责、考责、问责的工作体系。
据介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正负面清单》明确了13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3项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3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7项纪委监委监督责任等26项可操作性的责任清单。同时,也列出了26项负面清单,打造了一个可督促、可检验、可评判的监督责任闭环机制。
此外,该州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定期收集梳理查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履行政治生态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对上级决策部署执行不坚决、落实不到位推进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不力,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进展缓慢等方面问题,及时向单位“一把手”派单,督促“一把手”增强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书两单’既便于‘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照履行相应责任,也便于监督检查部门精准监督、跟进监督、全程监督。”该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一书两单”的实践运用,实现了监督同频共振,形成对“一把手”监督的合力。
为杜绝“一发了之”“一派了之”,德宏州纪委监委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谈话、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责的全流程监督,有力督促推动抓好落实。(杨正涛 胡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