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职务犯罪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筑牢法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2023年6月26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并组织开展“庭审观摩、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长春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党员干部、辖区部分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及新区法院法官干警代表共计30余人参加案件庭审旁听。
随着法槌声敲响,庭审正式开始。庭审中,在审判长胡亮的主持下,控诉双方就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辩论意见,被告人对指控的涉嫌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表示深深地忏悔。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利用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工程承包人员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整个庭审过程公开透明,参加旁听的人员聚精会神、耐心聆听,“零距离”接受了一堂警示教育课,以最直观的方式感受了一名公职人员是如何在利益诱惑中,违背初心使命,背弃理想信念,一步步跌向犯罪深渊的细节和过程,深受震撼和触动。
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本次庭审旁听教育引导法官干警从“反面教材”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增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达到以案示警、以案释法、以案明纪、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的良好警示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