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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心姐姐”逄燕妮

发布时间:2023-07-19 来源: 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人物白描: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逄燕妮有一双充满灵气的大眼睛,一张总带着真诚微笑的脸庞,给人感觉她是一名温暖有亲和力、积极有力量的年轻女检察官。从检十年,她倾情奉献、勇于担当,曾获评全国青年岗位能手、全国未检业务竞赛能手、辽宁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今年获得省五一劳动奖章。

  人物2

  她是检察工作的“多面担当”

  亲切诚恳、大方得体,是大多数人对逄燕妮的第一印象。上学的时候,同学们说她有“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芒”,现如今她将这种品质带到检察工作中。她攻坚克难,在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八年,从惩治犯罪到公益保护,从审讯室到法庭,从公诉人到公益诉讼起诉人,每个岗位她都兢兢业业。她经常笑着说“我是一块砖,哪里需要我就去哪里”,领导和同事们评价她“干什么,像什么”。她善于向业务能手学习,结合所办案件深挖个案、总结类案,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兼顾国法人情。从事公益诉讼工作期间,她到辖区行政机关开展法治宣讲,钻研各类法律法规,与行政机关顺畅沟通,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她是团队中的中流砥柱

  2021年年初,逄燕妮被调入丹东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加入了这个拥有众多集体荣誉的“金牌”检察团队。她快速成长为“业务尖兵”,成为了团队的中流砥柱。

  2021年7月,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第三届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经过几轮激烈的角逐和比拼,逄燕妮最终摘得桂冠。她所在的部门主任苏凤琴评价她说:“燕妮是个特别能自我加压的人,明明做得已经足够好了,她却总能找出自己的不足,凡事追求完美,精益求精。”

  逄燕妮是未成年人的“知心姐姐”,在为一起性侵案件的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期间,她耐心倾听、真诚开导,坚定的话语让被害人明白“这不是我的过错”,小女孩终于打开心结,停止自我伤害。

  今年年初,逄燕妮又关注到一名未成年人,她是一起刑事案件服刑人员的子女,女孩的父母均因刑事犯罪被羁押。当看到女孩凌乱的衣衫、蓬乱的头发时,逄燕妮的内心不由得一惊:这样一个孩子,因家庭的变故无人照料,如果没有人拉她一把,未来等待她的又会是什么呢?第一次走访之后,逄燕妮自责对女孩嘱咐得还不够细致、引导得还不够到位。之后,她又主动了解这个孩子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她进行一对一的法治教育和心理疏导,并与共青团、社区、企业对接开展多元帮扶。她的真诚与共情终于打动了女孩,让这个不爱沟通的女孩敞开心扉,渐渐重拾对未来的希望。

  为了拓展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视野,她主动学习心理学、家庭教育指导、教育学、矫正学等相关知识,并考取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

  她是法治声音的“传递使者”

  让法治得以推行,让孩子们从小就树立法治意识,知法懂法、依法而行,成了逄燕妮的法治愿景。她以每一个“检察开放日”、每一次“法治进校园”“法治进乡村”为契机,到行政机关、社会组织、中小学校园等传播法治声音。

  关注到很多涉案未成年人都是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后,她专门制定了针对这类特殊群体的讲课内容,细致入微地提醒孩子们如何远离犯罪、保护自己。

  逄燕妮说:“天下之事,规矩于立法,求索于执法。我们讲好法治故事,为了让冰冷的法条变得真实生动,让鲜活的案例触动每一个心灵,让法治阳光照亮更多阴暗之隅,让法治种子播撒在每一人的心田,是检察官义不容辞的责任。”

  今年年初,逄燕妮发现某医疗机构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致使一名女孩遭受性侵害未及时被发现的情形。她在制发检察建议开展法律监督的同时,组织全地区相关部门征订强制报告海报,让可能密切接触到未成年人的单位、个人承担起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责任,相关做法入选“全省典型案事例”。

  

  逄燕妮告诉记者:“作为孩子的国家监护人,竭尽全力守护好他们是我的责任。”她深知,这一份事业任重而道远。未来,她希望关注到更多“隐秘的角落”,守护更多“纯真的笑脸”。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621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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