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法库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努力,一份和解笔录在检察官的见证下签订了。至此,一件长达8年的家庭矛盾纠纷以和解的方式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一对父子多年的“心结”也被彻底解开。
1998年,王华(化名)的母亲将一块土地给了王华经营。2005年该村换签土地承包合同,代表人为王华,其名下共有妻、儿2人。2013年5月,王华与妻子协议离婚,儿子归妻子抚养。离婚后一家三口就土地分配问题发生纠纷。2015年,王华将前妻、儿子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王华与前妻、儿子系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儿子未成年且与前妻共同生活,故由前妻对其土地进行经营管理。法院将王华诉求驳回。
因土地权属不明,2020年4月至2022年9月,王华5次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种植的玉米被儿子毁种、盗窃,公安机关核查后认为该土地存在纠纷,遂未予立案。
2022年10月25日,公安机关下达不予立案通知书后,王华不服并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上级机关维持原决定。法库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了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材料,并认真复核了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未发现公安机关有违法违规问题。
经了解,王华儿子因土地所有权问题,与王华长期不和,并与多名亲友发生过肢体冲突。为尽快化解矛盾,今年2月,法库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啸天包保该案。张啸天认真查阅案卷后,主动联系王华并进行调解。最初,王华坚称不接受调解,一定要让儿子接受刑事处罚,但经过张啸天的耐心开导,王华多年来的愤懑情绪得到发泄,态度逐渐缓和。
张啸天又发现王华的母亲对孙子非常疼爱,就找老人谈心,老人表示自己一定多做儿子的思想工作,也希望儿子和孙子能够早日解开心结。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多次就土地的归属权问题反复向当事双方进行讲解。最终,经法库县检察院、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的不断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