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政法机关帮我们解决困难,让我们真切体会到司法温暖。感谢自然资源局对我们的理解与支持,积极协助办理申请审批用地手续……”日前,在朝阳市委政法委成功促成朝阳某发电公司与凌源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一案达成共识后,该公司负责人刘某向有关部门表达了诚挚谢意,并在调解书上签了字。至此,该起长达6年的行政争议得到成功化解。
前不久,朝阳市委政法委在开展专项监督中发现,朝阳某发电公司在凌源地区建设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违法占地情况,凌源市自然资源局已作出行政处罚。虽然该行政处罚程序规范、适用法律准确,但被处罚企业属于新能源项目,又系政府招商引资企业,行政机关若依法将该公司建筑项目予以拆除,将会导致该公司项目停产或减产,为企业后续发展带来严重影响。
“因此,如何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帮助企业合法合规办理征地手续,解除后顾之忧,成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朝阳市委政法委工作人员介绍说。随后,朝阳市委政法委立即组织凌源市人民检察院调阅行政处罚卷宗并进行核实。
凌源市检察院一方面教育引导企业认清自身存在的错误,承诺自愿缴纳罚款,依法合规经营,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做好后续征地工作;另一方面积极与凌源市自然资源局协调沟通,商讨能否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可能为该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合法合规办理征地手续,解除企业后顾之忧。
经过前期工作,在当事双方均有调解意向的情况下,朝阳市人民检察院与凌源市检察院运用一体化办案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对凌源市自然资源局与朝阳某发电公司行政处罚一案举行了公开听证会。
“发电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应依法向凌源市自然资源局缴纳行政罚款,但该项目是光伏发电项目,绿色环保,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又系政府招商引资企业,有利于推动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经过听证,听证员一致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适用法律准确,建议自然资源局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同时,既做到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又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最终,朝阳某发电公司同意向凌源市自然资源局缴纳行政罚款,并依法依规提供相关材料,向凌源市自然资源局提出用地申请。凌源市自然资源局同意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可能地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帮助该企业合法合规办理征地手续。
目前,朝阳某发电公司负责人已向凌源市自然资源局缴纳行政罚款;凌源市自然资源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凌源市政府意见,已完成征地手续组卷,报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