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才到法院领取了判决我胜诉的法律文书,今天就收到退回的诉讼费,真是太好了,我们跑一回法院不容易,这工作效率也太高了!”
近日,在碧江法院坝黄人民法庭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原告饶某认真填写银行账户确认书,在案件审理环节完成了诉讼退费的材料准备工作。
原告饶某与被告谭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原告饶某胜诉,由被告谭某支付饶某欠款715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794元。坝黄人民法庭在该案办结同时,主动在网上办理退费手续,将794元诉讼费于当天退回何某的银行账户。从结案到退费,全程24小时内完成。
今年来,碧江法院坝黄人民法庭基于案件受理费缴退新机制,全面推行诉讼费退费新模式,将当事人“申请退”转为法院“主动退”,实行退费“三步走”方针,即:
第一步
对符合退费条件的当事人主动向其释明退费政策,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当事人核对银行账户,对账户无误的当事人及时退结案件受理费。
第二步
对已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主动与执行法官对接,对未执行到款或已执行到款项但已扣诉讼费用的案件,给予当事人办理受理费退费。
第三步
对原告承担受理费的案件,及时给当事人开具结算票。
截止目前,坝黄人民法庭共办理诉讼费网上退费335笔(案),退费金额41万元,均在案件结案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极大缩短了诉讼费的退费周期,简化了退费流程,实现当事人“零跑腿”,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提高了司法服务质效,进一步提升了群众获得感和对人民法院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