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小区里面的无人制售饮水设备都有证照了,水质检测报告也有了,这个水喝的放心。”近日,绥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对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开展“回头看”时,正在打水的李先生说道。
“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存在不规范的情况,你们检察官管不管呀。”2022年8月,绥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该县某小区开展法治宣传过程中,听闻群众反映小区的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管理存在不规范的线索。
现制现售水设备整改前现场照片
为落实最高检“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要求,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该院随即在全县范围进行走访排查,发现县域内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如出水水质检测不规范、公示信息标识不全以及管理人员健康证过期、更换滤芯、滤料和维修检测记录不全等问题,不同程度的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因现制现售饮用水系新兴产业,目前未针对该产业进行具体规范,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该督促谁来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这一问题成了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难题?
召开听证会
为确定具有相应的监管职责的行政单位,该院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卫生健康局等相关单位参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贵州省饮用水管理条例》《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确定县卫生健康局负有监管职责,并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卫生健康局对现制现售饮用水及其设备进行监管,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县卫生健康局,针对前期发现的出水质量监测不规范问题,及时拟制相关管理规范,并召集全县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管理人员开展座谈,明确水质要求、水质监测时间、水质监测报告备案等工作规定,严格按照饮用水监测标准进行常态化监管。
现制现售水设备整改后现场照片
为确保整改效果,绥阳县检察院还适时对卫生健康局监管工作开展“回头看”监督,于是便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案件办理后,绥阳县检察院并未止步于结案了事,而是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撰写了《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监督管理立法报告》,并向县委政府等上级部门进行报告,针对现制现售饮用水行业前置程序不明、监管主体不清、水质标准缺失、处罚措施缺位等问题提出立法建议,以便从根源上彻底消除监管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