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上午,受公安部政治部和安徽省公安厅党委委托,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刘立兵一行专程到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滁州好人、明光市公安局因公牺牲民警周峰家中,看望慰问英烈家属,上门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及奖金。
在因公牺牲民警周峰家中,省公安厅领导与其家属亲切交谈,详细了解他们的身体、家庭和日常生活情况,叮嘱他们要保重身体、保持乐观向上的生活信念,并要求相关部门妥善做好抚恤、善后工作,积极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捧着“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奖章,周峰的妻子眼里噙满泪水,她表示,虽然周峰离开了我们,但各级组织对周峰生前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家属也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心关爱,她内心深处感到无比的温暖和感动,将坚定信心,好好生活,不辜负党组织和各级领导的殷切期望。
19年从警路,周峰始终扎根在基层派出所,将一腔热血洒在广袤的农村土地上,把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奉献给了热爱的公安事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荣获个人嘉奖6次,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2022年9月中旬以来,为有力维护辖区治安、服务辖区群众,周峰同志放弃休息,一直坚守在工作岗位上,10月3日23时许,突发疾病,因公牺牲,年仅42岁。
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一个先进就是一盏明灯。安徽省公安厅坚持送奖到基层的表彰奖励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个人,实施快速表彰奖励机制,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奖励审批权限,及时兑现记功奖励,并在记功命令(决定)发布后及时上门送奖,进一步激励士气、凝聚警心、鼓舞斗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