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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人非法贩卖购买个人信息被抓,泄露隐私的竟是身边熟悉的“他们”

发布时间:2023-07-20 来源: 广东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竟然成了公开的“潜规则”?7月4日,阳江警方侦破一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25名,涉及公民个人信息逾12万条。

  今年3月,阳江市公安局网警部门针对公民个人信息疑似被泄露情况开展专项侦查,发现部分楼盘物业管理、广告公司、装修公司、建材家居等行业从业人员,涉嫌通过网上购买、贩卖楼盘小区门牌号、业主名、业主电话等公民个人信息,数量巨大。民警立即对该团伙立案侦查,发现江城区某家具厂一名业务员李某威与老板陈某赏,为了拓宽自己的客户群体,存在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民警分别将李某威、陈某赏抓获。

  经进一步侦查,专案组发现两人的信息主要来源于张某媛和李某广。张某媛从事电梯广告工作,经常与小区物业打交道,小区物业人员主要负责收集、兜售公民个人信息给张某媛,张某媛则利用工作便利通过购销、交换等方式,非法处置公民个人信息,将约12万条公民个人信息转卖给装修公司、建材家居、家具公司等。

  4月19日,张某媛被警方抓获。4月24日,阳江警方在佛山抓获兜售公民个人信息的嫌疑人钟某某和劳某某。至此,阳江警方成功挖掘出一个涉及物业、装修公司、建材家居等多行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团伙。

  7月4日上午,阳江市公安局组织100多名警力对该团伙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当日在阳江市江城区、阳东区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缴获手机40台、电脑6台和其他作案工具一批。经上述25名犯罪嫌疑人供述,为拓展业务获取利润,他们通过微信、QQ等网络平台以每条信息0.5元-1.0元不等的价格,非法购买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涉及公民个人信息逾12万条。

  上述2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条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是非法行为,相关单位、企业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信息防护,加强对员工以及外包公司人员网络安全和法治教育。广大群众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发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线索,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原文链接:http://gdga.gd.gov.cn/jwzx/jwyw/content/post_42139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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