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市财政局等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违规配置管理使用公务用车方面的问题7类22个;督促开展‘违规吃喝’‘公款旅游’等专项检查,发现问题5类59个……”
在“清廉云南”建设工作中,玉溪市纪委监委紧盯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的关键少数、关键业务、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整治,一体推进问题查处与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督”提前谋划,“促”高位推动。以《关于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方案》为指引,将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实践载体和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及时督促市财政局相关部门提前思考谋划,强化宣传发动和建章立制,切实做到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与其他重要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督”突出重点,“促”取得实效。以问题为导向,督促财政等部门聚焦问题多发领域,紧盯资金监管工作中的关键事和关键人,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抓实,坚决惩治各种违规管理使用财政资金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找到“小切口”,把“问题清单”变成“成果清单”。
“督”完善体系,“促”专项检查。根据一线督导反馈问题和工作要求,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完善监督体系,将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与财会监督、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督促压实审计、巡察等发现和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打造在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的财政资金监督“保险箱”。同时,将“清源行动”与“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相融合,以专项监督护航“清源行动”顺利推进。
“督”压实责任,“促”走深走实。探索建立纪委监委与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通过跟踪纪检监察、审计、行政和巡察中发现财政资金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促进多种监督的贯通协调,推动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深化开展。同时,督促财政系统刀刃向内,扛牢主体责任,压实第一责任,把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系统谋划,坚决同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
下一步工作中,玉溪市纪委监委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主动融入“清源行动”每个工作环节,着力督促党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落到实处、达到预期。(邓雪飞 施永芬 || 责任编辑 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