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公安部网安局部署开展为期100天的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
山西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各级网安部门持续加强对网络谣言的打击整治力度,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环境。截至目前,全省共侦办网络谣言案件252起,清理网络谣言信息445条,关停违法账号9个。现公布10起典型案例。
1.太原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田某某编造“女幼师给幼儿园男童喂避孕药”网络谣言案2023年6月19日,田某某为吸引眼球,在某网站平台编造发布“女幼师给幼儿园男童喂避孕药”的谣言信息,引发大范围传播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太原公安机关依法调查,田某某对其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太原公安机关依法对田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2.太原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陈某编造“高考试卷被抢走抄袭”网络谣言案2023年6月7日,陈某为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编造“考数学时卷子被抢走抄袭,监考老师不管”等谣言信息,相关谣言引发网民关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太原公安机关依法调查,陈某对其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太原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3.长治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温某某编造“武乡发生入室强奸”网络谣言案2023年5月25日,温某某为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编造“武乡县近期发生一起男子入室强奸多名不满14岁学生案件”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长治公安机关依法调查,温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长治公安机关依法对温某某处以行政处罚,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4.晋中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景某某、刘某某编造“榆次万达广场一女子被推坠楼”网络谣言案2023年5月,景某某、刘某某在网上看到两段女子坠楼视频后未经核实就主动配上“榆次万达”“和男朋友吵架被推下来”等虚假信息发布至网络平台,被网民转发讨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晋中公安机关依法调查,景某某、刘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晋中公安机关依法对景某某、刘某某二人处以行政处罚。
5.晋城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张某某编造“晋城市发生交通事故死13伤8”网络谣言案2023年5月7日,张某某为博取眼球,在看到晋城市人民医院救治伤员的相关信息和图片,编造“死13伤8”的谣言发布在评论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晋城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张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晋城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6.运城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范某某、芦某某编造“替人坐牢补偿200万”网络谣言案2023年5月15日,范某某、芦某某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找个35岁至40岁的男青年,替人在运城坐四年牢,一次性补偿200万”的虚假信息,随后引发大范围传播扩散和媒体关注,对司法公信造成了严重损害。经运城公安机关依法调查,范某某、芦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运城公安机关依法对范某某、芦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7.吕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刘某某编造“吕梁市兴县有人合伙制造冰毒”网络谣言案2023年5月,刘某某为吸引眼球,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吕梁市兴县有人合伙制造冰毒。在不到两年半的时间里,先后生产冰毒,2021年被公安人员现场抓获35人”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吕梁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刘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吕梁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某采取行政处罚,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8.太原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张某某编造“太原交警发生交通事故”网络谣言案2023年4月22日,张某某为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编造“太原康西公路发生交通事故致交警死亡”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太原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张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太原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9.长治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王某、李某编造“沁源发生水灾”网络谣言案2023年4月4日,王某、李某为博取眼球,在网络平台发布一段水灾视频,并编造发生地为长治沁源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长治公安机关依法调查,王某、李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长治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李某处以行政处罚。
10.长治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刘某编造“壶关一对母子去世”网络谣言案2023年6月5日,刘某为博取眼球,在网络平台编造“山西壶关,有一对母子离开了人世,孩子长得又瘦又小,被一群校外的混混群殴致死,前几天孩子母亲也自杀了”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长治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刘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长治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个人网上言行,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携手维护网络空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