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2019年12月临江大厦的临时停车收费清单显示金额为6242元,但是我们查看了邻近几个月的账册,都没有找到对应存入银行账户的凭证材料。”日前,杭州市钱塘区委第一巡察组进驻下沙街道头格社区进行巡察,期间巡察组组员周丹丹对头格经合社下属某全资物业公司的一张停车收费清单产生了疑问,本该定期存入物业公司银行账户的停车费却没有缴存印证。
“一般都是当月或者隔月定期入账的,我再核对一下账册凭证。”该物业公司出纳倪某说道。
巡察组人员与该物业公司财务人员一同仔细查阅了近两年的停车费财务账册,最后发现这笔停车费直到2021年1月才存入物业公司银行账户,且仅存入2835元,差额3407元不知所踪。
“剩余的3407元临时停车费去哪里了?”
对于账账不相符的情况,物业公司的财务人员一时也无法解释。
“你们是怎么收取停车费的?”
“2020年1月后停车系统开通了城市大脑,采用扫码支付的方式;之前是安保人员收取现金后给我,我在现金日记账中做好登记。”倪某回复道。
为查证停车费收取真实情况,钱塘区委第一巡察组兵分两路,一组人员继续统计核对账目,另一组人员去临江大厦实地走访。实地走访组人员了解到停车费收费方式确如倪某所说,但是账册核对人员又发现了较大的账目不符问题:停车费清单显示,2019年12月,头格经合社实际收到临江大厦停车费215470元,但会计账簿中停车费明细金额仅为171012元,存在44458元差额。
“这些钱去了哪里?是账目统计错误,是凭证缺失,还是财务人员监守自盗,将停车费放入了自己的腰包?”带着这些疑问,巡察组工作人员将精力集中在现金日记账、银行流水和收款收据的核对上。经数据比对发现,6242元停车费包含四笔:2019年12月收取1593元、1242元两笔,合计2835元已存入银行;2020年1月2日和1月8日各收取1753元、1654元,合计3407元,确实没有缴存凭证。
在巡察组工作人员的再三询问询证下,倪某终于在一个不常用的抽屉里找到了这笔钱和收据记账联。“因为当时同时兼顾物业公司和社区出纳工作,工作比较忙,为了节约跑银行的时间,就想等其他停车费收齐后再一起存入银行,于是顺手放入了这个抽屉,后来就忘记了。”倪某羞愧地说道。
至此,这笔在抽屉里“躺”了两年多的停车费才重见天日。
而44458元差额的停车费则是由于漏附一张记账凭证,导致账目数字未对上。
仅仅是一项停车费的收入,就暴露出该物业公司会计凭证不合要求、会计核算错误、缺少财务审核制度等财务规范性问题。
该区区委第一巡察组立即下发《立行立改通知单》,要求该物业公司立即将余下的3407元停车费存入银行账户,对2020年以前未采用扫码支付的停车费进行全面自查,并完善相关财务内控制度。同时,针对倪某违反“三资”管理制度导致库存现金未及时入账、财务管理混乱,存在不正确履职的行为,头格社区党委对其进行了谈话教育,下沙街道纪工委对其作出书面诫勉的决定,并要求倪某就停车费延期缴纳及账目不符情况作出书面检查,提出整改措施。
“‘三资’管理问题一直是村社巡察监督重点,尽管一些村社已经制定了相应的内控制度,但社区财务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又身兼数职,加上经合社资产复杂,导致村社‘三资’管理存在不规范、资金入账不及时等方面问题,这是发展集体经济的掣肘,也是滋生隐形腐败的‘土壤’。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在‘三资’管理中的全过程运用,督促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钱塘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杭州市钱塘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