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全国工商联发布《关于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百佳实践案例的通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牵头推进的“共同成立秦创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心,建立秦创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心联席会议制度”入选百佳实践案例。
此次评选活动,由全国工商联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组织开展,在全国范围内共调研推选了100件实践案例,是全国各级司法机关与有关部门协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成果。
近年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民营经济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保护机制创新,牵头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省版权局、西咸新区管委会、西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13家单位成立秦创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心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汉中、安康、铜川、商洛、榆林等地建立秦创原知识产权保护分中心,全面构建起全省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保护平台。
今年以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托秦创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设立秦创原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和《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知识产权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切实打造“产业链+法律服务”模式,持续优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服务保障秦创原建设做到成势见效,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下一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聚力秦创原平台建设,继续以秦创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心为依托,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保护,不断深化知识产权保护诉源治理,再接再厉,奋勇前行,切实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更加优越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创新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