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刚刚从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了解到,今年以来,内蒙古结合地区特点分类统筹推进,加快构建运行高效、安全稳定的充电设施体系,加快充电桩建设相关工作落实。截至7月中旬,全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城镇公共充电桩10729个,其中呼和浩特市已建成充电桩3213个。
7月25日,自治区住建厅城市执法监督局二级调研员顾在岩接受采访时表示,2022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能源局印发实施方案,明确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套机动车停车场、城市公共机动车停车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配套机动车停车场,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车位占总车位的比例达到15%以上;新建居民小区配套机动车停车位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时,对具备条件的小区增加停车位、建设充电桩。今年4月,制定印发了推进城镇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六条政策措施,提出2023年全区计划完成2万个公共充电桩建设任务,到2025年,全区标准公共充电桩与标准新能源汽车比例力争不低于1:3。此外,还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城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试点行动方案,计划重点在居住社区、城市公共停车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产业(物流)园区等4类场所先行试点建设,2023年底前新建充电桩80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