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其乐)日前,三明市尤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曾某某利用虚假恋爱关系骗取多名女性钱款共计112万元,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相关经济损失。
2018年至2021年9月间,被告人曾某某以离异妇女和独居的年轻妇女为诱骗对象,在抖音发布年轻男子靓照、豪车、豪宅等视频,伪装成打扮时尚、出手阔绰的“成功人士”。通过虚假关心、甜言蜜语等手段,曾某某取得多名被害人的信任,并很快与她们建立了“恋爱关系”。
被害人“上钩”后,曾某某谎称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承包工地急需支付工资、投资股票、购置房产等理由,多次诱骗被害人交付钱款,共计骗取被害人钱款112万元,以上钱款均被曾某某用于购置豪车以及奢侈品消费等。2022年3月,曾某某在某足浴店消费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归案后,曾某某退回违法所得18万余元,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
尤溪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多次诈骗,应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愿意接受处罚,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赔偿部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