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学术探索 > 依法惩治间谍行为与尊重保障人权并重

依法惩治间谍行为与尊重保障人权并重

发布时间:2023-08-07 来源: 吉林省长安网 作者:佚名

  新修订的《反间谍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加强和规范反间谍工作,充分彰显依法惩治间谍行为与尊重保障人权并重。

关于依法惩治间谍行为

——完善间谍行为界定。新《反间谍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与时俱进地完善了间谍行为的外延,将网络间谍行为、第三国间谍行为等新型间谍行为纳入规制范围,将其他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列为保护对象,提高反间防谍的精准性和全面性。

  

  ——健全反间谍安全防范体系。新《反间谍法》坚持积极防御、标本兼治,设立“安全防范”专章,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反间谍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压实国家安全机关的指导监督职责,强化重点单位安全防范责任及管理要求等,为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提供了有力保障。

   
——完善反间谍执法保障。新《反间谍法》坚持以法律为武器,赋予国家安全机关行政传唤、行政检查等必要的执法调查措施,设定警告、罚款、没收、拘留等梯度合理的行政法律责任,进一步保障反间谍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于尊重保障人权 

   
——严格规范执法活动。新《反间谍法》坚持赋权与限权相结合,要求行使职权必须满足“依法执行反间谍工作任务”“调查间谍行为”等法定前提;明确执法过程中应履行审批手续、出示文书证件、执法工作二人制、全过程录音录像等一系列程序要求;禁止查封、扣押、冻结与间谍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财物,禁止查阅调取超出工作所需范围和限度等。

  

  ——充分保障救济权利。新《反间谍法》坚持尊重和保护人权,明确一系列救济保护条款,包括:因依法征用遭受损失的,有权申请补偿;因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面临危险的,可以请求保护;发现违法执法、违规执法的,有权检举、控告;对行政处罚、强制、许可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等。

  

  ——强化反间谍工作监督。新《反间谍法》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要求国家安全机关严格执行安全审查制度,推动内部监督与监察监督、检察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明确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违反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jlpeace.gov.cn/jlscaw/llyj/202308/5a08431236384cc993d8133040fb97dc.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