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案185件,执结案件167件,结案率90.27%,收到锦旗共计27面。这是刘洪义到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1年6个月交出的成绩单。
1999年9月,刘洪义从部队转业到海州区法院工作,实现了从军人到司法警察的华丽转身。24年来,刘洪义历任法警队司法警察、办公室副主任、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科科长、执行局四级高级警长。
作为一名奋战在执行一线的“尖兵”,刘洪义胸怀正义,敢于动真碰硬,彰显执行权威;勇往“执”前,能战善战,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执行的力度和温度。
刘洪义
执行是一门艺术
“刚接触案件的时候,内心还小小激动了一把。”刘洪义表示,随着各种执行难题接踵而来,这种激动就被压力湮没了。
一段时间的历练后,他深深体会到,干执行工作,既要彰显法律的权威,还要准确把控每个案件的症结所在,这就需要投入更多的耐心和毅力探寻执行工作的方式方法。
2022年,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刘洪义发现被执行人刘某的电话是空号,随后他采取多个措施也未能查到刘某任何财产。但是军人出身的刘洪义有一种不达目的决不放弃的执着,他认为,该案的标的额不大,如果找到被执行人,执行标的肯定能够到位。于是,刘洪义马上联系了多个相关单位,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找到了刘某正在使用的电话号码。
和刘洪义同样有军旅经历的申请执行人朱某拿到执行款后非常激动,一边连声道谢,一边向刘洪义敬军礼,刘洪义以军礼还礼。
也是从这个案件开始,刘洪义更加专注于边办案边总结。通过极致的用心与坚持,刘洪义开始在海州区法院执行局小有名气。
“执行是一门艺术,针对不同的案件采取相对应的执行策略,并全力攻克,才能有效提升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刘洪义说。
办案怀揣同理心
有人说“法官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别人的人生”,对此刘洪义有更深刻的体会,他深深地懂得,每一起案件都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案件的办理结果对当事人来说,或许影响他们的一生。为此,他始终将在公平公正中努力践行善意执行的司法理念一丝不苟地贯彻到案件执行的全过程。
苑某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两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洪义多次到苑某某所在村,了解到其本人身患脑血栓多年,家庭生活仅依靠低保金及土地收入来维持,且欠下很多债务,生活非常困难。
了解到情况后,刘洪义心里很不平静,他向院领导作了汇报。海州区法院最终通过了对被执行人苑某某免除罚金7000元的决议。
收到免除缴纳罚金的裁定后,苑某某感动得泣不成声。特意送了一面写有“廉洁奉公执法公正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锦旗送给刘洪义。
开展执行工作既要用刚性执法树立法律威严,也要用柔性执法彰显司法温度。
刘洪义执结的每一起案件都倾注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初心,正如他在日记中写的:“办案越多,我的内心反而越敏感,越容易与这些困难群众产生共情,越容易感受他们的悲伤和欢乐。”
执行就要“吃得苦中苦”
“每一个法院人都应该是温暖而有力量的法治文明建设者。”这是刘洪义常说的一句话。
他的追求就是尽职尽责办好手中的每一个案件,倾力做到让自己踏实,让当事人放心,让法律有尊严,让公平正义滋润每一个人的心田。为此他不遗余力。
每天晚上五点后是干警的业余时间,而对于刘洪义来说,却是另一班工作的起点。
披星戴月、夙兴夜寐,为了成功执结案件,早出晚归、加班加点对于刘洪义而言已是常态。鸣响不停的电话,接待不尽的当事人,还有隔三差五的集中行动……但他从不叫苦叫累,因为他深知作为一名执行干警,就是要吃得苦中苦。
执行工作困难重重充满艰辛,但刘洪义总能经得起考验,始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持法律之利剑,捍卫公平与正义!
执行之路,道阻且长;心之所向,行将必至。
刘洪义用忠诚履职印证了一名法院人守初心、敢担当的无悔选择,努力让一份份裁判文书变成当事人手中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用一次次有力的行动谱写动人的司法为民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