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案件处理的过程,体现了各位法官娴熟的专业能力和素养,更体现了国家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近日,一封言辞恳切的感谢信送到了上海海事法院。寄出信件的是浦东新区一家从事海上风电项目的民营企业,在上海海事法院的努力下,他们顺利收到了1.87亿元保险赔偿金,极大缓解了公司的资金压力。
2016年,江苏一家公司在浦东新区注册成立了涉案的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主攻海上风电安装业务,并斥资4亿元新建了一个海上风电平台。2020年7月,该平台在南通沿海海上风电场拔桩作业过程中,平台液压升降系统插销卡阻,无法正常起降,导致平台浸水。经历两个多月的打捞与4个多月的维修后,平台方得以再次投产。
这次事故产生的巨额拖航、打捞、救助、修理费用,让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不堪重负,迫切希望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金,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海上风电平台科技创新含量高,建设维护成本高,而海上风电项目施工环境复杂,一旦发生事故,损失金额通常比较高昂。因此,2019年11月,公司就海上风电平台向保险公司投保船舶一切险。
本来,公司负责人对获得理赔很有信心。然而,保险公司却对理赔金额提出异议。因为双方差距过大,迟迟无法达成一致,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保险公司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后又提起上诉。等到案件最终确定由上海海事法院审理时,原告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已经精疲力尽:不能获得赔偿,就意味着公司的财务压力始终得不到缓解,而且还要不断投时间和金钱到这起官司中。
对上海海事法院来说,审理这起案件也不简单。作为一起新类型海上风电平台事故保险合同纠纷,该案涉及诸多法律适用与事实认定难点。审判长谢振衔说:比如原告投保的是船舶一切险,海上风电平台能归类为船舶吗?本案中,光船舶修理费就多达几千项,最后形成的报告有2000页之多,保险公司提出了大量异议,如何一一核对?
“如果按照正常审判流程,加上一方当事人可能还要上诉,这起案件实际耗时会非常长,对于原告的经营很不利。”考虑到这一点后,合议庭决定尝试通过调解结案。在双方分歧巨大的情况下,调解无疑是“啃硬骨头”,但一旦成功,就能节省大量时间,是对原告更有利的一种方案。
经过4次证据交换,最长的一次长达10小时,法官一点一点拉近了双方在赔偿金额上的差距。“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采取了一点小技巧,来提高效率。”谢振衔说,针对项目庞杂达数千项、金额占比最大的船舶修理费,双方提供了结论相去甚远的评估意见。考虑到评估鉴定耗时费力,且修理项目专业性较强,在合议庭的建议下,形成了双方各自的保险公估人出庭发表专业意见,就不存在差异的部分项目先行梳理确认,再就差异项目阐述原因,如无法达成共识则最后提交评估鉴定的模式。
在完成船舶修理费这一大块的评估工作后,原被告双方意愿的差距得到缩小。借此机会,合议庭引导进行协商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保险公司向原告支付1.87亿元赔偿金,并于今年7月全部履行完毕。
“本案的公正、快速解决,不仅使得我司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巨额资金得以回笼,对于投身新能源事业的其他企业也是一针强心剂,在发生此类重大保险事故时,不再担心保险人无理拒赔。”感谢信的最后,这家民营企业这样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