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等新的部署要求,8月2日,中共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出台《关于推行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发挥行政执法教育、引导功能,以探索推行行政执法“事前预防、事中包容、事后提升”相衔接相统一的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机制为抓手,着力推动实现行政执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打造治理完善、管理规范、合规经营、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建设亲商、安商的一流营商环境,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意见》明确,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围绕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面向各类市场主体,建立系统性、全过程的行政合规服务和指导机制,通过编制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帮助企业进行合规管理、开展普法宣传、深化“法治体检”等方式,让企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企业依法经营,防止或者避免违法行为发生,做到“事前积极预防”;企业发生违法行为的,通过指导企业进行合规整改、合理运用行政裁量、依法实施免罚轻罚等柔性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温度和精度,做到“事中审慎监管”;违法行为处理后,通过跟踪回访、指导完善内控机制、助力企业信用修复等方式,引导企业强化法律意识,推动企业规范守法经营,防止再次发生违法行为,做到“事后巩固提升”。
《意见》提出,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统筹推进,坚持依法依规、坚持平等自愿、坚持协同联动,在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同时加强对涉案群众利益的保护,相关工作措施应当符合基层实际,充分听取企业意见,让企业和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意见》是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在总结全省各地开展包容审慎监管、实施免罚轻罚、探索行政合规指导等工作的基础上,形成的一项柔性执法工作机制,其目的是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教育”“服务”功能,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行政违法风险,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守法经营,彰显行政执法温度,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下具有积极作用和鲜明导向意义。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按照边试点、边总结、边提升、边推广的原则,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依法有序推进该项工作。下一步,将在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税务等领域开展先行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