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梦佳)“感谢检察院帮我们解决问题,保护我的合法权益,现在公司已经正常运转了。”8月1日,某水力发电公司代表来到漳平市人民检察院,送来一面写有“为民企排忧解难 做人民满意公仆”的锦旗,对案件承办检察官表示感谢。
2019年7月13日,某水力发电公司通过法院拍卖,以2000万元购买了一处水电站,但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过程中,该公司被告知,水电站厂房所处宗地与土地证宗地地理数据不匹配,无法办理过户登记。2022年6月,该公司负责人陈先生来到漳平市检察院,反映其公司购买了水电站近三年,却无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情况。
受理案件后,检察官立即到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经核实,该水电站“两证齐全”,但因当时条件所限,土地使用权证的附图系手工制作且没有坐标,房管部门工作人员根据参照物判断房屋与土地为同一范围,因此向水电站颁发了《房屋所有权证》。2019年,水电站被拍卖,某水力发电公司要求过户,但经测绘发现,水电站与宗地位置存在偏移,因此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因为土地、房屋分散登记,常常出现房屋、土地信息不一致的问题,解决该类历史遗留的不动产登记问题较为棘手。”承办检察官表示。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助力企业发展,漳平市检察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水力发电公司表示,三年来无法办理过户,还需等国家供地政策允许才能办理,时间无法预测,不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登记部门表示办证有困难,政策上也有限制,将按照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方式报请有权机关批准。检察机关充分参考听证会评议意见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耐心劝导,建议当事人通过和解方式减轻讼累。经过充分的沟通交流,该水力发电公司对历史遗留问题表示理解,暂时不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为维护民营企业财产合法权益,漳平市检察院多次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探讨,找准矛盾的焦点,并向登记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及时解决不动产转移登记问题。登记部门积极落实检察建议,根据自然资源部《善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及时提交漳平市政府研究。经专题会议研究,同意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妥善解决某水力发电公司不动产转移登记问题,由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测绘数据,按现状予以宗地面积及建筑物登记。
“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这是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民营企业的法治保护,也是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的工作要求。漳平市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助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