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专题 > 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探索建立“不起诉三集中”工作机制

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探索建立“不起诉三集中”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3-08-14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近日,晋安区检察院召开集中公开训诫大会,依法对10名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宣告不起诉,并进行集体训诫。据悉,这是该院首次探索建立“不起诉决定书集中宣告送达+集中训诫+检察意见集中送达”的“不起诉三集中”工作机制。

  2021年8月至10月,身为网约车司机的犯罪嫌疑人黄某了解到,可以利用某网约车平台的漏洞,通过虚构高速费、停车费等附加费的方式,得到更多的“收入”。随后,黄某在跑单过程中,在未产生或者仅产生少量高速费等附加费的情况下,向平台顶格虚增或虚报附加费牟利。

  2021年间,黄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先后利用平台漏洞,以多次编造、虚增订单附加费的方式,分别骗取该平台人民币从5000元至20000余元不等。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均赔偿损失并取得该平台谅解。因情节轻微,晋安区检察院对涉案的10名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不代表你们的行为不属于违法犯罪行为,目的是为了给你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定要谨记勿以恶小而为之……”会上,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邱晓红宣读训诫书并表示,以“训”触动当事人对法律的敬畏,又以“诫”督促当事人对责任的担当。10名犯罪嫌疑人在集中训诫会后均表示会以此为戒,遵纪守法。

  “既体现了宽严相济,又展现了司法温度。”晋安区政协委员叶康隆肯定了集中训诫的积极意义。随后,晋安区检察院向晋安公安分局集中送达了检察意见书,进一步促进依法规范行使职权。

  集中宣告送达和集中训诫是能动推进诉源治理的有益探索。下一步,晋安区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督促当事人悔过自新,化解社会矛盾,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记者 林珊 通讯员 张久动)

  责任编辑:林少颖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3/zhengfagaige_0726/3354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