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全市共挂牌整治29个问题突出经合社,排查整改各类问题133个,涉及金额1700多万元,收回侵占资产216.25万元,清退违规资金162.51万元。”这一系列数据正是龙港市纪委监委村经济合作社运行问题专项监督交出的亮丽“成绩单”。
村经济合作社的规范有效运行,不仅直接影响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清廉村居建设成效,更关系到群众对基层治理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为促进村经济合作社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廉洁高效运行,龙港市纪委监委开展村经济合作社运行问题专项监督,充分压实主体部门责任,与该市农业农村局“双向联动”,实施“自查+督查”的“双查”模式,扎紧管好村经济合作社的“钱袋子”。
“根据市纪委监委制定的村经济合作社自查要求,我们经济合作社围绕财务人员、公开制度等重点岗位及领域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共发现并整改风险隐患6个,并针对性完善了财务公开制度等经济合作社管理制度。”龙港市三园经济合作社负责人陈增旺表示。
龙港市纪委监委采取村级自查和督查组督查相结合的“双查”模式,一方面制定村经济合作社自查要求,督促村经济合作社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自查。同时,督查组对村级自查上报问题进行审核,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通过谈心谈话、警示教育等方式抓早抓小,做到管在平时、严在日常;另一方面,联合农业农村局成立了专项督查组,通过实地走访、查阅台账等方式,聚焦合作社内部运行、涉农惠企政策享受、产业发展效益等方面对该市经济合作社开展督查。今年以来,共全面排摸、严肃查办村经济合作社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线索11件21人,处理12人,立案5人,以强监督护航村经济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查”不是目的,“改”才是关键。龙港市纪委监委狠抓整改落实,实施“三张清单”整改模式,即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针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信息公开不及时、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督促村经济合作社及相关职能部门照单整改;明确村经济合作社及相关职能部门整改责任归属建立责任清单,压实各方问题整改责任;结合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深化治理措施和对策建议,建立措施清单,通过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明确整改方向,提升整改质效。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运行问题整改,坚决防止各类不规范问题反弹,以有力监督助推村经济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为农村集体经济注入‘防腐剂’。”龙港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龙港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