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沪纳税不满五年,如何违规取得购房资格?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相关判决书显示,两男子为牟利,从限购人员处收取费用后,向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行贿,为若干限购人员伪造在沪纳税满五年税单,取得在沪购房资格。目前,行贿、受贿人员均已获刑。
记者从《陈某行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获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6月至9月,陈某为谋取非法利益,与同案关系人孙某经共谋,由被告人陈某提供有购房需求但在沪纳税不满五年的非沪籍房产限购人员名单,由孙某将名单经同案关系人王某甲交由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王某乙、刘某并帮助伪造满五年税单,为10名限购人员取得在沪购房资格。
被告人陈某收取限购人员办理税单费用后,交给孙某人民币137万元,其本人获利人民币18万元,后由孙某经王某甲向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行贿121万元,并为上述人员伪造满五年税单。
2023年4月3日,被告人陈某被民警抓获后带至监察机关,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主要犯罪事实。在法院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陈某退缴非法获利18万元。
2023年6月26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而更早以前,陈某的同案关系人孙某和相关受贿人员已落网并获刑。
孙某行贿罪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5月至9月,男子孙某通过王某甲向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行贿,为19名限购人员取得在沪购房资格,后给予王某甲好处费共计203万元,孙某本人获利54万元。2021年1月5日,被告人孙某经电话通知主动至浦东新区监察委员会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主要事实。审理期间,被告人孙某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54万元。2022年1月18日,法院判决:被告人孙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澎湃新闻记者从法院获悉,2020年12月13日,三名受贿人员获判。其中,被告人王某乙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被告人刘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被告人王某甲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已经退还的赃款均依法予以没收。被告人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