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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口大县成为诉源治理强县矛盾纠纷有个“花乡解法”

发布时间:2023-08-18 来源: 江苏长安网 作者:佚名

  作为一个户籍人口197.72万人的大县,江苏省沭阳县借风使力,敢闯敢试,创造了令人瞩目的“沭阳速度”和沭阳经验,县域经济与县域基本竞争力连续跻身“全国百强县”行列。

  经济腾飞的同时,一组数字诠释着沭阳的治理之道——

  2020年以来,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成功在诉前化解各类纠纷2.3万余件,其中2023年上半年化解4682件。新收案件量由2019年的3万件下降至2022年的2.5万件;2020年,万人起诉率正向排名上升到宿迁市首位,并连续三年保持全市第一,江苏省前列。

  “沭阳法院始终坚持把诉源治理的工作思路贯穿于司法为民的全过程,统筹解纷资源,提高内部协同,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诉源治理,全力打造矛盾纠纷的‘花乡解法’,让更多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在源头、在诉前。”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崔永峰说。

  融合力量

  下好源头治理“先手棋”

  

  2019年,王某等187名业主与开发商宿迁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然而开发商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房。于是,王某等人来到沭阳法院,请求法院主持公道。

  因该案系群体性纠纷,一旦处置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矛盾及社会舆情。为更好地化解纠纷,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和保障企业正常运行,沭阳法院调解法官向当事人说明了诉前调解省事、省钱、省时的优势,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联合沭阳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启动“诉调对接”工作程序。在与双方反复协商下,王某等187名原告与宿迁某置业有限公司达成诉前调解协议,同意逾期交房违约金按照各业主诉讼金额的8折计算,款项于协议达成后7日内一次性给付。

  面对近年来多发易发的涉房纠纷,沭阳法院主动靠前服务,联合县住建局对类案开展调研交流,共建诉调对接机制,探索涉房问题诉前解纷新路径。

  此外,沭阳法院还积极探索推广将道交、家事、劳动争议等多类案件纳入诉前调解前置程序,依托设立在法院的律师调解工作室、总商会调解工作室等11个调解工作室,全面进行诉前调解。2023年1至7月,该院诉前调解案件结案1.4万件,其中调解成功结案5465件,同比上升25.68%。

  “阵地”前移

  构筑多元解纷“桥头堡”

  

  “感谢法庭、派出所和村委会的调解,帮助我们解决了农田界址纠纷。”杨老汉赞叹道。

  原来,杨老汉和魏某同为桑墟镇老庄村农民。2020年以来,两家因农田的地界权属问题常常发生争执。2023年夏收季节,杨老汉发现自家田里的麦子被魏某多收了1米宽,一气之下拨打了110报警。当地派出所主动联系华冲法庭联合调处,华冲法庭庭长于在会当即带领驻庭调解员来到现场,与村干部核对了两家麦田的面积。然后,和派出所的干警、村干部、特邀调解员一起,共同进行调解。

  聊了3个多小时后,于在会提议:“两家麦田中间还多出近30厘米的地。这样吧,多出的地由村里挖条墒水沟,一来便于排水,二来也作为两家地界,老魏家超过沟界多收的麦子,按市价作价给老杨家,行不行?”这一调解建议获得了大家的一致赞同,杨老汉和魏某现场签署调解协议书,双方握手言和。

  邻里纠纷无小事,温情化解是关键。为此,沭阳法院积极推动“无讼村居”创建工作,出台《关于开展“无讼村居”创建的实施意见》,在各乡镇选择2至3个基础条件好、化解纠纷有特色品牌的村居作为创建示范点,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机制,目前已创建130个“无讼村居”示范点。

  同时,沭阳法院依托在全县乡镇设立的30个审务工作站,把法官和法官助理全部纳入网格,全面开展巡回办案、下乡调解工作。2022年以来,该院与乡镇村居协调联动,联手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截至2023年7月底,共化解纠纷1220起。

  诉前鉴定

  走出高效解纷新路径

  

  “本以为这起纠纷的解决要很久,没想到这么快,这个鉴定太实用了!”沭阳县陇集镇居民郑某拿着调解确认协议感叹道。

  2021年8月,郑某驾驶摩托车与开车的常某相撞,导致郑某受伤住院。事后,郑某要求常某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协商不成诉至沭阳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时,郑某提出对其伤情及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司法鉴定中心展开了鉴定程序,经鉴定,郑某伤势构成伤残九级,后续治疗费达上万元。调解室将诉前委托鉴定意见送达双方当事人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调解,面对这样的鉴定结论,双方放下对峙,达成和解,该起案件未进入诉讼程序便圆满解决。

  沭阳法院在诉前调解工作中发现,对于需要鉴定后才能确定责任、明确请求的案件,若不能在诉前有效开展鉴定,势必影响此类案件的调解,而进入诉讼程序后,仍要通过鉴定才能作出裁判。因此,在诉前开展鉴定工作,搭建诉前调解与诉讼审判桥梁通道,正当其时。

  沭阳法院党组形成共识后,将必须通过鉴定才能明确具体诉讼请求的案件,以及在诉前调解过程中对文书真伪、工程量、质量等有争议需要鉴定的案件,一律在诉前启动司法鉴定工作。针对司法鉴定的复杂性,该院成立道路交通、建设工程2个专门调解工作室,配备退休法官担任调解员,与住建部门特邀调解员、专业律师调解员一起,专门调解此类案件。2023年1至5月份,诉前调解成功4899件,同比增长58.8%,位居全市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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