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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法院:巡回审判进林区 汇聚合力护青山

发布时间:2023-08-18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郑雯婷 陈涛)近日,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法院在福建雄江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巡回开庭审理一起因失火造成生态破坏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并邀请周边村民、护林员等30余人到场旁听,让庭审现场成为生动的普法课堂。

  2023年3月,被告人冯某在一山场焚烧枯草时,不慎引发山林火灾。经鉴定,过火总面积达469.39亩,其中非林地36.65亩,林地432.74亩,过火树种为阔叶树、马尾松、油茶,林木受损总蓄积量809.73立方米,生态环境植被修复费用为18万余元,林地从种植至恢复原状期间的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用18万余元。此外,根据技术调查官进行证据专门审查,被烧毁的林木均属于生态林。

  此前,闽清法院在福建雄江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成立了生态法官工作室。为进一步提升群众环境保护、学法懂法的意识,主审法官决定将法庭搬进林区。

  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冯某就修复费、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用与闽清县林业局达成补植复绿协议。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冯某在山场焚烧枯草不慎引发山林起火的行为已涉嫌失火罪,诉请依法追究冯某刑事责任,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冯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因野外用火、焚烧秸秆枯草等人为过失引发的火灾,即便不是主观纵火,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庭审结束后,闽清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开展生态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向当地村民讲解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并提醒村民们紧绷“防火弦”,谨慎野外用火,避免烧荒行为。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3/gedidongtai_0816/337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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