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飞来横祸,搅乱了5个家庭的平静……
2021年11月,徐某某驾驶的货车在回工地途中一弯道路段发生侧翻,造成乘车人雷某某当日抢救无效死亡,罗某某十级伤残、晁某某八级伤残。亚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徐某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之后,徐某某与4名被害人及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向死者雷某某家属赔偿158万元,向罗某某赔偿11.395万元、晁某某赔偿24.51万元、张某某赔偿5.877万元。2023年4月18日,罗某某和晁某某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经检察官深入走访发现,这起看似案情简单的“小案”,双方都有着不为人知的辛酸故事。罗某某因枢椎骨折,暂时失去体力劳动能力,家中有两个年过七旬的老人和两个未成年子女,虽然妻子在外务工,但每月一千余元的微薄收入,难以维继一家6口人的生活。晁某某因事故接受脾切除手术,暂时失去重体力劳动能力,因离异家中两位老人的赡养和两个未成年儿子的抚养都由其一人承担,生活捉襟见肘。而徐某某在赔偿雷某某家属158万元、罗某某4.6万余元,晁某某6.3万余元、张某某3万元后,家中积蓄所剩无几,且还要赡养两个老人和抚养一双未成年儿女,同样举步维艰,尽管法院判决徐某某承担赔偿责任,但其确实无力履行。
承办检察官说,“法律追求共性的良善。我们决定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希望能对他们的生活给予一定救济和保障。”近日,在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检察院的协助下,亚东县检察院向罗某某发放救助金2万元、向晁某某发放救助金3万元。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就是要寻求每一个案件中对当事人的‘最优解’。”亚东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我们办理的每一个案件背后可能是一个家庭、一个群体。群众往往是通过身边的具体案件,来感受司法的威严和温情,而司法救助就是连接公平正义与人文关怀的一道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