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工作部署,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巡回检察组前往阿里地区中心看守所、日土县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工作。
巡回检察组发扬“缺氧不缺精神、艰苦不怕吃苦”的精神,全面开启“5+2”“白+黑”模式,以“定、听、察、问、调、看、纠”等方式,检查看守所监管安全、执法规范、医疗卫生、消防隐患、刑罚执行等工作,以及驻所检察室履职情况。
一是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方式,细化任务清单,逐一对照检查。二是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在押人员、民警关于看守所在监管执法以及教育改造中的意见建议。三是现场实地察看监区、医务室、食堂等,全面排查监管场所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四是根据调查问卷反馈情况,对部分在押人员制作谈话笔录,了解管教民警履职情况,以及监室内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受理在押人员提出的控告、申诉、举报,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五是调阅看守所交接班记录、医疗巡诊记录,伙食费支出等材料,查验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六是回放看守所重要监管执法岗位、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及重点时段的监控录像,排查看守所在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监管安全隐患。七是坚持问题导向,对此次巡回检察中发现的监管执法问题及管理漏洞及时反馈,督促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