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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举行创建第三批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现场展示评审活动

发布时间:2023-08-18 来源: 广东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纪念活动,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7月31日上午,广东省公安厅隆重举行创建第三批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现场展示评审活动,全力推动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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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广东省公安机关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着力推进公安派出所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今年省公安厅“1号文件”提出坚持把派出所工作置于战略性、基础性地位来抓,明确要求大力弘扬枫桥派出所光荣传统,充分发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实践基地作用,全面推广“枫桥经验”。全省公安派出所充分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构建多元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工作目标,全力服务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

  据了解,按照公安部开展全国公安机关第三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评选命名工作部署,经各地公安机关严格审查、集中评审、择优推荐及省公安厅相关部门联审、实地检查、专家评分等环节,在2022年度获评“五星级公安派出所”中,全省共有10个派出所入围此次现场展示评审活动。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高校、媒体等有关单位的专家受邀担任现场活动评委,对派出所展示情况进行现场评分并公布。根据现场评分结果,省公安厅将再次组织考察组对入围派出所实地检查复核,最终确定申报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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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公安厅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广东公安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夯实以派出所为重中之重的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原文链接:http://gdga.gd.gov.cn/jwzx/jwyw/content/post_42290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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