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里、村里的干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组织人员修路,当晚十点左右就恢复了通行。”日前,经过紧急抢修,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新街乡老寨村委会鱼塘村塌方的道路很快恢复了通行。
入汛以来,文山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主动作为,将监督贯穿灾前防范、灾中救援、灾后恢复重建全过程,紧盯党中央关于防汛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部署,督认识、督责任、督举措、督成效,推动各级党组织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防汛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护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风险监测预警是灾前防范监督的重点内容;灾中救援主要关注抢险救灾队伍到位情况、受灾人员救援情况、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情况;灾后我们将围绕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核灾报灾、群众安置回迁、基础设施修复等方面开展监督。”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州纪委监委根据《文山州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和不同阶段的工作特点,梳理监督工作要点,指导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调整监督重心,清单式开展防汛监督,严查防汛工作中责任不清、情况不明、协调不畅、推进缓慢等突出问题,确保责任压实、措施落细。
除了以查阅资料、“四不两直”现场检查、提示提醒等方式全程跟进监督外,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防汛监督中还秉持既督又战、督帮一体的工作理念,和相关职能部门、受灾群众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共同构筑防汛救灾、守护家园的坚固防线。
“灾情发生后,我们希望能为群众办一些力所能及的实事,让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富宁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道。日前,富宁县纪委监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灾情严重的洞波乡,和群众一起铲除淤泥、冲洗地面、排除隐患,帮助洞波乡及时恢复了道路、电力、通讯通畅。州纪委监委相关派驻机构充分发挥“前哨”和“探头”作用,深度参与州级职能部门防汛救灾工作会议,密切跟踪防汛救灾形势演变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针对灾后数据统计、防汛救灾款物使用、受灾人群救助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与驻在部门建立灾情报送机制,动态掌握灾中救援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文山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防汛工作中既当“监督员”又当“战斗员”,一刻不松劲开展灾前、灾中、灾后监督,督促落实包保责任59585人,整改防汛问题隐患5871个;推动职能部门组建巡逻队13400支,发布预报预警信息1048条,开展汛期调度714次,组织紧急转移避险1334人次,投入救援力量10459人次、救灾物资1232件,摸排受灾困难群众22111人次,分类救助3631人次,发放救助资金303.58万元。(张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