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郑法官不辞劳苦、克服困难依法办案,最大程度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一封从北京寄来的感谢信送到了执行法官郑安强的手中。
近日,西塞山区法院打出“善意+强制”执行组合拳,以点带面,在体现执行力度的同时,彰显司法温度,强制腾退的同时,促使租户主动搬离。
案情简介
王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李某及其妻子张某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王某无奈之下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为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过程中,对李某、张某共同共有的位于大冶市某镇的一处四层小洋楼进行了公开拍卖,该房屋总面积近706平方米,由案外人陈某以128万余元拍得该处房屋。
“我没有地方住,还没有钱,谁让我搬我跟谁急!”该房屋的承租人朱某以生活困难等各种理由,拒不腾退。
执行法官决定“先礼后兵”,多次与朱某联系,前往涉案房屋,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耐心劝说承租人朱某履行腾房义务,对其疑惑及时回复,帮助解决问题,并延长腾退时间,对其房屋占用期间的租金进行了减免。
“执行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特殊情况,我们必须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避免激化双方矛盾。”
此时朱某态度渐趋缓和,但言辞间仍不愿意配合。见此情形,执行法官立即向朱某及其亲属宣读了“以物抵债”执行裁定书,并以案说法,严肃告知其后续将启动强制腾退程序,视情况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给我一点时间,我找好房子就搬。”
面对法院的高压态势,朱某最终答应主动腾退涉案房屋,并已于近日腾退完毕。
“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工作是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环节。”西塞山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规范使用执行权,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执行行动成果,传递司法温度,维护司法权威。
稿件来源:西塞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