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健婷)“法院的工作太人性化了,若不能继续承租,我们也会主动配合法院做好腾退工作!”近日,三明市大田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追缴违法所得案件过程中,顺利让拟拍卖店面的租户作出腾房承诺,为下一步店面拍卖工作奠定了基础。
2023年1月,被执行人刘某因犯诈骗罪、偷越国境罪,被大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五万五千元,其名下的两套房产和一个店面被依法查封。 案件移送执行后,执行法官启动财产调查程序,发现被查封的店面是一家便利店,店面租期已届满,但店铺仍在经营中。
在与店主的沟通中,执行法官了解到,该店面是从被执行人刘某处承租的,虽然店面在租期未满前就被查封,但登记在该店面地址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却还未到期,如果店面搬迁了,许可证将被注销。店主向执行法官表明,其有意向找竞买人继续承租该店面,以保留便利店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了解情况后,执行法官告知店主,届时可在拍卖公告中予以披露继续承租的意向,由意向竞买人自行与其沟通联系承租事宜。店主当场作出腾房承诺,执行法官也决定暂时不要求其搬迁腾空店铺。
今年来,大田法院通过拍卖前期财产调查,摸清财产状况、了解利害关系人需求,以腾房承诺、预先给定腾房期限等方式,成功拍卖房产、店面10处,无一处采取强制腾退措施,有效破解法拍房“腾退难题”。下一步,大田法院将充分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能动司法践行“公正和效率”,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兑现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真切期待,走好、走深、走实这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