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华市金东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对“浙农经管系统”资金管理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某村收入情况异常。检查组立即开展核查,通过查阅有关凭证收据、走访谈话等,查明该村资管员违反非现金结算制度规定,以现金方式收取资金24笔计53万余元,同时存在未及时入账行为。目前该名村资管员已受到免职处理。
村经济合作社的规范有效运行,不仅关系着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更是关系着村民的切身利益。近年来,金东区将村经济合作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连续三年列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项目,围绕经济合作社运行不规范问题、领域内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监管监督责任问题等方面开展专项治理。
行动中,该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组建工作专班,采取委托“第三方审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该区12个乡镇(街道)354个村(社)近三年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和专项监督。通过对资金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专项检查,共梳理出合同管理不规范、拖欠租金、规避招投标等具体问题17类。全面清理核实了村经济合作社资金、资产、资源底数,进一步夯实了集体经济发展基础。
“我们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与相关部门联动会商,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分类处置。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期限,严格落实跟踪督办和‘挂单销号’。及时查办相关问题线索,较为复杂或重要问题线索由联系纪检监察室提级办理。”该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说。截至目前,该区已整改问题1782个,结算清缴资金550万元,清理闲置资产资源61处。孝顺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原副主任陈某某因犯挪用公款罪近日被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结合该市基层“五整治五提升”专项行动,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开展私存私放集体资金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对村经济合作社“小账户”“账外账”全面排查和自查自纠,排查出部分村社私存私放资金,目前相关资金全部予以规范入账,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责令书面检查1人、批评教育19人。
数字赋能,精准高效。该区纪委监委扎实推动“浙农经管系统”“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等数字化监管系统融合贯通,实现村经济合作社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资金收支等“三资”事项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并构建起实时监管、关联分析、智能预警机制。截至目前,共处理各类预警370起,查实率达66.48%。
专项治理治“标”更要治“本”。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该区纪委监委指导督促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完善了《金东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通知》《金东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制度》《金东区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代理会计薪酬标准及绩效考核办法》等系列制度,从源头上推动村经济合作社规范化运行。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贯通协同,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查治结合、纠建并举,以强有力监督护航村经济合作社高质量发展。”金东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金华市金东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