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采取一元起拍,以最大程度清偿破产债权。”
“专家组已将建议向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单位予以转达,以便在工作中对‘白云边’品牌更加重视。”
……
不久前,在湖北荆州松滋市招商引资法律风险防范调研座谈会上,来自荆州市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吕军,就松滋市法学会委托论证的5件相关法律事项作出如上答复,并分别宣读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记者了解到,自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在荆州探索以来,目前已经完成了市、县(市、区)两级58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聘任工作。其中,湖北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荆州市法学会副会长江明炎,湖北省政协委员、荆州市法学会副会长、长江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华成等首批市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在荆州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的具体谋划指导下,围绕荆州党政中心工作,在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的同时,也积极参与到重大决策论证、重大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中,为推动平安法治荆州建设、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专家智识。
抓重点,参与政府部门重大决策论证
“为响应荆州市委、市政府号召,支持松滋争创全国百强县(市)提供法治保障,荆州市法学会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赴松滋,征求对法律服务的意见。松滋市法学会委托我们,就本市承办的某公司破产清算案、著名商标‘白云边’品牌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等5件相关法律事项进行评估论证。我们迅速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团队进行论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供相关部门参考。”在5月31日松滋市招商引资法律风险防范调研座谈会上,荆州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市法学会会长张钦这样告诉记者。
张钦介绍,参与这次咨询评估的首席专家团队主要由李华成、吕军组成。李华成是大学教授、法学博士。他从法学理论、法律专业层面为这些受托事项把脉问诊。而来自律师事务所的吕军,则结合法律实务和法治实践对所托事项进行类案解析,并提出意见建议供相关部门参考。“这是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理论结合实践为政府部门重大决策提供咨询论证的一次有益尝试。”他说。
记者了解到,在松滋市委托的5件事项中,关于如何加强“白云边”品牌知识产权综合保护问题尤其值得关注。
松滋是荆州下辖县级市,“白云边”是该市乃至荆州市的龙头企业,其品牌价值曾入选“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榜单”,是该市司法机关重点保护的知识产权品牌。然而,近年来,侵害“白云边”知识产权的现象屡屡出现,发生的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高达100多件,仅2022年上半年松滋市人民检察院已受理涉“白云边”知识产权案件审查3件逮捕13人,审查起诉6件15人。上述行为严重损害了“白云边”品牌形象,给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同时,也为松滋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带来负面影响。
“近几年,虽然我们于2021年12月在‘白云边’挂牌成立了‘荆州市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保护站’,形成了‘捕、诉、监、防、治’全链条一体化多方位保护,但仍存在专项保护的意识不够、知识产权保护的线索挖掘不够、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如何让各部门‘动起来’、企业‘活起来’、市场‘好起来’,我们没有太多的办法,所以委托荆州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给出专业法律指导意见。”松滋市法学会副会长宋姣介绍。
此后,李华成、吕军等专家对强化“‘白云边’品牌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课题进行了全面的研究与分析,经过充分论证,并依照商标法、专利法等法律法规,提出了以下法律意见:一是松滋市法学会提出的“强化白云边品牌知识产权综合保护”问题属于对相关部门提出的工作建议,具有可行性。二是专家组已将该建议向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单位转达并要求其转至分管领导,以便其在工作中对“白云边”品牌更加重视。三是充分发挥下游合作企业的信息优势,在签订相关合同中约定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条款,如对于生产、销售侵权商品的线索提供者可以给予后期维权成功后一定比例的奖励或优惠。四是在具体维权民事案件中,强化“打源”,如涉及侵害商标权的案件中,首次销售者能够提供侵权产品来源、上游销售者或生产者的,可以签订不再销售侵权商品的保证书,若再次销售则承担一定倍数的赔偿金。五是企业自身和执法机构应当建立“灰名单”制度,对于曾经生产、销售过侵犯知识产权产品的经营者或生产者,要经常“回头看”,形成民事维权、行政执法的高压态势。六是企业可以通过自己的官方网络平台设置专门栏目,如“侵权产品随手拍”,对侵权图文等关键信息上传至指定位置,查实后可给予一定奖励。
“如有需要,我们将联系荆州相关部门协调督促松滋成立‘白云边’品牌综合保护协调组,共同维护好荆州这一著名品牌。”吕军在座谈会上补充道。
另外,张钦还告诉记者:“荆州市法学会把‘招商引资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列为今年的重点研究课题,已由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带队,组织专班奔赴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进行专题调研,并就发现的具体问题依法提供解决方案,或给出提示、建议和意见,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律参考,有效防范各种法律风险。”
控风险,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在荆州市探索以来,作为荆州市主城区的荆州区率先响应。在荆州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指导下,该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围绕一起政府招商项目的纠纷案件进行研究分析,在2022年7月15日出具了全市首份法律意见书。
该案始于2009年,江苏某食品集团与荆州区政府签订加工产业化合作协议。2011年,因该食品集团在荆州设立的全资企业无法办理相关证照等原因,致使合作协议无法履行。该食品集团要求以“两不找”的方式解除合作关系。荆州区政府拟采取“互不追责的方式解除案涉协议”,但经合法性审查,否决了该方案。2022年,该食品集团宣布破产重整,荆州区政府支持该项目的调度资金债权受到影响,为维护区政府合法权利与利益,遂委托荆州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进行研判会商。
接受委托的荆州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万必胜、刘星经过审查后认为,该食品集团希望以互不追究责任方式解除案涉合作关系,但互不追责解除协议可能存在法律风险,甚至可能招致刑事责任。“合同责任应遵循‘责过相应原则’进行依法认定,合同解除亦应遵循该原则。”两位专家研判后还表示,“政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并无违约行为,合同解除后的结账处置应依约而为。互不追责解约可能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等法律风险。区政府应当依法确认并申报债权,防范这种法律风险。”
“经过研判,我们针对该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这样,既保证了政府债权的实现,也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消除了政、企之间可能出现的其他法律隐患,保证了地方经济不受该案的影响。”全程关注该案的荆州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李玉兰如是说。
无独有偶,在5月31日松滋市招商引资法律风险防范调研座谈会上,记者还了解到,松滋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同样就一起破产清算案面临的问题,向荆州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咨询。
“通过松滋首席法律专家讨论调研,在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对破产财产经多次公开拍卖处置流拍的情况下,可否考虑不受评估价的限制,适用一元起拍的机制?”松滋市相关人员这样提出,并希望荆州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提供专业指导意见。
据介绍,松滋市于2015年开始承办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2016年开始启动破产财产的变价处置,经人民法院公开拍卖,三次流拍仍然没有人购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多次降价以后变卖价格只能达到评估价的51.2%。因该不动产位于偏僻的某乡镇,交通不便价值较低,但因债权人不同意再次降价处理,导致该不动产闲置6年多仍然无法处置变现,严重影响了破产案件的办理效率。
关于“破产财产起拍能否不设下限”的问题,李华成、吕军等专家给出的法律意见是:在破产拍卖程序中,为最大可能进行财产变价,对于多次流拍的财产,经债权人会议决议,可采取一元起拍的方式吸引更多关注,以最大程度清偿破产债权。
对此结论,法律意见书进一步解释称,破产拍卖不同于执行拍卖。破产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在指定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的,将进入破产程序的债务人财产中的非金钱财产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目前,我国暂未就破产财产拍卖变卖制定相关规定。然而,区别于执行拍卖关注于被执行人利益的保护,破产拍卖则基于破产人已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而转为更加关注破产债权人的利益保护,尊重债权人会议的私权自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八、九项的规定,管理人有权根据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管理和变价方案对债务人财产进行管理和变价。同时,参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债务人破产财产起拍价可由债权人会议决议确定,也可由债权人会议直接授权管理人确定起拍价,而不一定为评估价。相较于执行程序中的拍卖,破产拍卖虽然均属于财产变价行为,但两者的法律性质分别属于司法拍卖与商事拍卖,所以得出上述指导结论。
李华成、吕军等专家对此补充道:“破产拍卖中降价幅度和拍卖次数不受限制,故可将该破产财产再次进行拍卖直至变现,或进行作价分配。作价分配方案未获通过的,可由法院裁定处理。”
“荆州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分析让我们厘清了执行拍卖和破产拍卖的不同之处。他们提供的意见,为我们解决此案以及类案提供了指南。法律意见书对此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分析,相关法律依据一目了然,为我们今后面对此类案件时,能够迅速找到相关法律条款,为我们依法解决问题提供了根本遵循。”宋姣如是说。
对此,荆州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廖淑洁告诉记者:“市、县(市、区)两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可能在看问题的视角和解决问题的办法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我们尽可能地多层面多渠道多维度地剖析他们提出的问题,为他们排忧解难,同时也为如何推动县(市、区)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提供一些规范化的指引。”
实施“共享计划”,破解小微企业法律服务难题
值得一提的还有,近年来,荆州市、荆州区两级法学会聚焦破解小微企业法律服务难题,并依托湖北旻韬律师事务所,在荆州区探索实施了“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共享计划”。目前,荆州区3个行业协会、近300家企业参与“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共享计划”。
据湖北省法学会理事、荆州区法学会前任常务副会长刘清平介绍,这项工作他们已坚持了6年。为摸清企业法治需求,荆州区委政法委、区法学会组织了企业大走访活动。共走访企业179家,除规模相对较大的37家企业聘请了法律顾问外,142家企业(均为小微企业)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法律顾问。通过对大走访活动的综合分析,小微企业普遍存在“一少三多”的现象,即:了解生产经营法律常识的少,内部管理问题多,劳动纠纷隐患多,债权债务纠纷多。“他们对法律服务有较强的需求愿望。”他说,“为此,荆州区法学会依托会员单位——湖北旻韬律师事务所,组建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推出‘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共享计划’,补齐小微企业法律服务短板。”
“早在2016年,我们在市、区两级法学会的支持下,尝试在荆州区川店镇紫荆工业园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试点工作,并派驻6名律师每月两次到园区办公,免费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治体检。”湖北旻韬律师事务所主任江明炎向记者回忆,“当时,经过半年的试点,我们依法解决了一批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存量问题,得到园区企业的充分肯定。”
记者获悉,拥有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荆州政协常委兼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市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等单位法律顾问、市法学会副会长等多重身份的江明炎,如今又被遴选为荆州市首批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在江明炎及其律师团队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荆州区法学会推出了“四免费一优惠”服务菜单,即:免费法治体检、免费法律咨询、免费法律培训、免费法治宣传、诉讼非诉讼代理优惠收费。2017年8月,首批142家企业主动申请加入“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共享计划”。
“当时,我以为这些上门的律师是来推销法律顾问的。”不久前,记者在湖北佳业石油钻采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采访时,该公司总经理章俊这样回忆。
“刚开始,当法律服务团队第一次走进公司时,听到‘四免费一优惠’的宣传后,他们不相信有这样的好事。”江明炎告诉记者,“法律服务团队牺牲周末休息时间走进园区企业,义务为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的劳动用工、内部管理、临时工投保、业务员管理等法律风险问题进行预警提示。在经历无数次‘软钉子’后,我们用务实的作风,最终消除了企业主的顾虑。”
刘清平告诉记者,自2017年以来,荆州区法学会已经先后对157家企业进行了230多次法治体检,现场提出建议300余条;在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微信群推送涉企案例2700余个,解答企业法律问题100多个,应约为企业提供面对面服务60余次;举办小微企业负责人法律知识培训5次,600多人次参加学习培训。
“大多规上企业会被重视,而众多小微企业却容易被忽视。然而,小微企业也是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面临的法律困惑同样需要帮助理清。”张钦坦言并这样评价道,“荆州区法学会与会员单位共同推出‘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共享计划’,在市、区两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及其专家库成员共同参与下,实实在在地为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真正达到了稳企安商的效果。”
“局村(居)共享”,打通基层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不仅如此,荆州市、县(市、区)两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还围绕基层治理中遇到的难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为荆州市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贡献专家力量。
例如,近年来,为解决村(居)基层组织和群众普遍存在法律服务难、服务贵的问题,在荆州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的指导下,荆州区委政法委、区法学会、区司法局探索实施了法律顾问“局村(居)共享”工程。市、区两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积极申请加入其中,为打通法律顾问进村(居)入户、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助力。
记者了解到,荆州区将法律顾问“局村(居)共享”工程纳入基层党建重点项目,按照“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模式,把区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与基层村(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以党建“双联双带”平台为依托,推进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所聘法律顾问的服务职能向联系的村(居)延伸,引导带动群众依法反映诉求,依法维护权利,实现区直单位党组织与联村(居)党组织同频共振,法律顾问“局村(居)共享共用”。目前,荆州区共有60家单位聘请38名执业律师、法学法律服务工作者,为聘用单位及121个村(居)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实现了法律顾问“局村(居)共享”全覆盖。
廖淑洁向记者介绍:“荆州区依托法律顾问‘局村(居)共享’工程,在全区组织开展了法治需求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实地了解基层组织和群众在生产生活中涉法涉诉方面的困难问题。同时,通过群众‘点菜’、部门‘做菜’的形式,想方设法解决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无法解决的就引导他们进入法律程序。”
“把法律顾问‘局村(居)共享’工程定位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由政府购买服务。针对群众担心的收费问题,明确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纠纷化解、合法性审查、参与决策等五个方面为法律顾问免费服务范围,特别是免费服务承诺,解开了基层组织和群众的心结,激活了他们潜在的法治需求。”张钦补充道。
据李玉兰介绍,荆州区法律顾问“局村(居)共享”工程实施以来,全区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村(居)纠纷调解770余起,依法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法律顾问参与修订村规民约120余份,审核各类合同500余份,开展法治讲座1600余场,线上线下接待群众法律咨询8800多人次。目前,荆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已经决定将“局村(居)共享”作为全市第一批改革创新典型案例进行复制推广。
另外,荆州市、荆州区在实施法律顾问“局村(居)共享”工程之前,还特别针对基层治理中的难点堵点,由市、区两级法律咨询专家团队参与调查研究,共同探索打造了现代化的基层社会治理平台——“荆安在线·金豆工程”。
“以‘金豆工程’为媒介,以‘乡村治理数字网、智慧乡村视频网’为依托,搭建村级治理云平台。”刘清平向记者这样介绍,用“小金豆”连接大民生,用小程序办好大事情,用“小平台”服务大治理,不仅充分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而且还破解了共同缔造“三下沉”中基层如何“接”的难题。
刘清平进一步介绍,该平台实行分层分类管理,区、镇、村分别平行授权,镇与镇、村与村之间自成体系,运行实体在村一级,以家庭为单位、每户一人扫码,村级组织认证加入;内容体系以正向激励为主导,围绕搭建村务公开平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激活培育自治组织、整合基层服务功能、设定积分奖励规则等功能设置“8+N”板块,注重用“小金豆”(以自律豆、爱心豆、雷锋豆为代表)积分激励激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目前,通过该平台,全区82个村(居)有效构建起“区委政法委(法学会)牵头、镇村两级党组织负责、相关职能部门跟进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新格局。
“目前,湖北省委正在全省组织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创建工作。其实,无论是‘金豆工程’还是‘局村(居)共享’工程,实际上都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通过我们法律咨询专家、法学法律工作者贴心的法律服务,耐心的答疑解惑,引导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让每一位群众都能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传播者、代言人,从而实现基层社会健康稳定和谐发展。”张钦总结道。
稿件来源:民主与法制